关于平顶山市2021年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面试的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2 来源:

按照省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西藏等省区疫情外溢风险人员排查的紧急通知》(豫疫情防指办函202243)要求,为保证2021年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现要求如下:

8月1日以来,有新疆、西藏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开考前72小时内两次在我市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两次核酸检测时间应间隔24小时以上)、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