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政策补贴范围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23 来源: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专题办公会议纪要》2021】2号“2021年,延续和调整执行失业保险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每名职工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或同一年度持有多个证书)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所提供证书应按规定逐级考取的本专业工种或相近工种。国家已明文取消的职业资格(工种),不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18]41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8号)文件规定,停止执行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文件规定:从2021年2月1日起,1、停止执行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政策;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中水平评价类76项停止办理,只办理准入类5项:焊工、健身和娱乐场所服务人员(游泳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家畜繁殖员、轨道交通运输服务员、消防设施操作员。详见附件。

附件:准入类五项.xlsx

平顶山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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