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稳就业惠民生帮企业促发展

发布日期:2019-11-27 来源:


职 业 技 能 提 升 行 动 政 策 宣 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的文件精神,国家专门拿出1000亿元,用3年时间补贴技能培训5000万人次。

培训和补贴范围

1.企业职工。与企业签订半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展岗前培训的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半年以上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含技师培训项目,其中高级技师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或转岗培训的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职工,参加培训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含就业创业合格证书,以下称“五类证书”)的,给予培训补贴。

2.就业重点群体。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加培训并取得“五类证书”的,给予培训补贴。

4.在押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并取得“五类证书”的,给予培训补贴。

5.开展以工代训的生产经营主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培训补贴。

6.平台经济从业人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要求,将快递骑手等平台从业人员群体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给予培训补贴。

7.其他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参加培训并取得 “五类证书”的,给予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