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平顶山市2021年度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部分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4 来源: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202267号)中“讲课答辩最终成绩合格(60分以上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的人员,讲课答辩成绩在2年内有效”的规定,结合2021年度全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讲课答辩分数和职称评审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度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但评审未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

2021年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讲答前80%部分人员名单.xls.xlsx

2021年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讲答前80%部分人员名单.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