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平顶山市2022年度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部分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6 来源: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67号)中“讲课答辩最终成绩合格(60分以上)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的人员,讲课答辩成绩在2年内有效”的规定,结合2022年度全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讲课答辩分数和职称评审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度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但评审未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2023年10月16

2022年中小学高级级教师职称评审讲答前80%部分人员名单.xls

2022年市直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讲答前80%部分人员名单.xls

2022年县(市、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讲答前80%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