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关于提交加分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11 来源:

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招聘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关于提交加分材料的通知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下列考生可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1.根据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2013]10号),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考生;

2.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

3.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师〔2009〕82号),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4.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在2014年8月13日下午16:00前到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科提交《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1)“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服务地省辖市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14年7月31日)

(2)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考生提交服务地省辖市考核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14年7月31日);

(3)特岗教师提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截止时间2014年7月31日)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