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处理意见的通报
平顶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处理意见的
通报
平保支办〔2018〕11号
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先后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大多数企业能够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个别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混乱,多次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推诿扯皮,态度消极,甚至不配合行政部门执法、拒签执法文书,导致农民工集体信访,甚至出现爬楼顶、堵路、围堵政府机关等群体性事件,扰乱我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我市正常的社会秩序,经研究决定,对河南安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平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北方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郏县中运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叶县昆阳建筑公司、河南绿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昌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东良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旭龙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航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怡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全市通报批评;决定对广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地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南阳建工集团、江苏方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欣德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暂停在我市招投标资格一年,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一年;决定对广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地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各企业要以此为鉴,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严防发生新的拖欠行为。各县(市、区)要对辖区用人单位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劳动用工市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严肃处理,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手中,对拒不配合行政执法,态度恶劣,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要坚决进行行政处理、处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招投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直至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