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金年华律师事务所申请就业见习补贴情况的公示
关于对河南金年华律师事务所
申请就业见习补贴情况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3]42号)《河南省就业不足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规定,经过个人申请报名、见习单位申报、抽样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确定对河南金年华律师事务所申请的2018年3月15日-2019年3月14日为期12个月(1名见习学生)的就业见习补贴,共计12000元(1000元/月×12月)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河南金年华律师事务所
申请2018年3月15日-2019年3月14日(共12个月),见习人员1名:
张梦刚 410421就业见习1014
望就业见习单位按照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见习制度,规范见习管理,提高见习质量,在努力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的通知,吸纳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本单位就业,并接受社会监督。
2019年5月28日
监督咨询电话:2978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