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平顶山市技工院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24 来源:




一、 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㈠评选范围

我市范围内的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㈡表彰名额

市技工院校教育先进单位4个、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先进单位4个、先进个人60名(先进职业教育工作者14名,优秀教师30名,模范班主任16名)。

二、 评选条件

㈠市技工教育先进单位的基本条件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贯彻《职业教育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洁,依法治教。近年来,招生数量稳步上升,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7%以上,在我市技工教育的发展与改革中,有较高声誉,得到社会普遍认可,并具备下列两个以上条件:

1.在加快培养一大批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和数以万计高素质技能劳动者的任务目标中,能确定适合本区域、本行业和本单位的职业教育发展计划,或与人社部门配合,在制订政策、统筹规划、校企合作、改善办学条件以及促进招生和就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

2.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勇于开拓,不断改革,在办学模式、教学组织、专业建设和课程设置、实习基地建设、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等方面特色鲜明,教育教学质量高,社会效益显著。

3.具有创新精神,在教学教研、先进经验推广以及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4.在推广国家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和校企合作、对外培训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㈡市技工教育先进个人(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和模范班主任)的基本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勇于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事技工教育5年以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先进教育工作者要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在学校建设、管理、教学改革、科技推广、校企合作、学生就业、职业指导等方面成绩显著,为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适用人才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2.优秀教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技能,积极参加各种各级教研活动,在本校教学效果明显,并在近两年内被评为单位相应先进的,在推广新的教学成果和教学理念中,成绩显著。

3.模范班主任要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行为教育,自觉遵守师德规范,言传身教,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做学生的表率,有较强的教育、组织能力,在近一年中班级管理考核成绩优秀,并被评为单位模范班主任的。

三、为保证这次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郝新强同志任组长,张璋、时汉其同志为成员的市技工教育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这次技工教育先进的评选工作。  

四、评选方法和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校要做好这次组织评选工作,坚持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通过评选,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积极促进我市技工教育工作的发展。

2.要保证评选的民主性。坚持走群众路线,自下而上,层层评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参与监督评选工作的各个环节。各学校上报前,必须将推荐名单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天公示,公示后群众无异议方可上报。评选中要重贡献,优中选优,评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

3.上报材料和时间要求:呈报申报表1式3份,内容要真实,先进单位要报2000字材料。所有上报材料务必于2013年8月3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时汉其   杨惠光

联系电话:0375-2978838

附件:



                                   

2013年7月15日

附件1:

平顶山市技工教育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先进个人

合计

先进工作者

优秀教师

模范班主任

平顶山高级技工学校

14

2

6

6




平顶山煤矿技工学校

9

2

4

3





汝州高级技工学校

6

1

3

2





舞钢冶金高级技工学校

4

1

2

1





平高集团技工学校

3

1

1

1





平顶山市交通技工学校

3

1

1

1





平顶山市增彩技工学校

1

1





平煤朝川矿技工学校

3

1

1

1





豫西第三机械技工学校

3

1

1

1





县(市)及市属民办学校

14

4

10





合     计

60

14

30

16





1、各县(市)所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推荐1名优秀教师,先进单位由学校申报,县区推荐上报。

2、技工学校、市区民办职业学校先进单位由各学校自行申报。

附件2:

平顶山市技工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

申报先进类别                              

申 报 单 位                              

申 报 时 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从事技工教育工作年限

教师

职称

持何专业工种职业

资格证书及等级

所教

课程

是否“一体化”教师

事迹摘要(可另附纸填写)



















































推荐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平顶山市技工教育先进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

教职工人数

在校生人数

2011~2013年间获

各项荣誉

主要事迹(可以加页,不超过3000字)

学校

主管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人

力资

源和

社会

保障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