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2019年12月23日)
2019年以来,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大力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部署,围绕法治人社建设总目标,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狠抓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制,以转作风为切入点,深化“放管服”审批便民服务,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务实进取,开拓创新,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取得良好成效,我局在2018年度全市进位次争上游走前列工作绩效评价政府组排名第一,在2018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核中被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谋划
局党组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法治人社工作,将其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做好全市人社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平顶山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开展经营者违法风险点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评选2019年度平顶山市人社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工作的通知》《平顶山市人社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题,深入推进实施。以局长、党组书记董汉生同志为组长的法治人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局法治人社建设工作,领导的重视,有力地推动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扎实开展,狠抓落实
(一)积极开展人社领域经营者违法风险点梳理指导工作。
开展经营者违法风险点和优惠政策梳理指导工作是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在全省的重要创新和亮点,也是充分发挥行政指导,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法治人社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共梳理出违法风险点36项,优惠政策9项,已在局门户网站公布。为更好地开展经营者违法风险点行政指导服务,我局以“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为标准,成立了一支由16人组成的服务型行政执法队伍,以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劳动保障监察等为依托,积极开展“经营者违法风险点梳理与指导服务月”活动,主动下沉基层,服务市场经营主体,帮助用人单位依法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依法经营。
开展劳动仲裁专项服务,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出台了《关于开展民营企业违法风险点防控专项服务提升年活动的通知》,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好当前存在的劳动用工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完善、风险防控意识弱等管理短板,依法帮助民营企业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6月5日上午,市人社局召开了民营企业风险防控专项服务座谈会,邀河南德信泉商贸有限公司等20家民营企业人力资源主管和市直、五区调解仲裁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议共同学习交流了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容易引发的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听取大家对人社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方面存在的不足、意见和建议,沟通交流在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上的疑难问题。6月14日《中国劳动保障报》仲裁服务进企业栏目给予了报道。全市10家仲裁院已使用线上办案软件,依法及时公正处理争议案件。全市共立案384件,上期结转案件26件,结案390件,结案率95.12%。
2019年以来,人社部门主动履责,担当作为,共服务用人单位140余家,累计召开座谈会7次,集中服务用人单位86家,上门一对一服务61家,发现和纠正问题32处,下发行政指导建议书28份,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树立了人社部门良好形象。
(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我们制定和下发了《市人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通知》、《市人社局行政执法记录并我科编制了《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执法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清单》等制度清单。从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着手,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确保行政执法更加透明化、规范化、法治化。2019年以来,法规科对局12件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和备案,积极推动了我局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认真抓好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
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推进以来,全市人社系统强力推动,服务理念逐步深化、执法方式有效改进、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执法效果显著提升、示范作用明显增强。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深入开展,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根据《2019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平人社法制〔2019〕1号)的精神,按照“试点引路、稳步实施”原则,8月份,我们开展了全市人社系统2019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申报评选工作,拟选取2—5个行政执法部门作为试点。目前,申报工作已经结束,正在开展评选。该项工作得到了省人社厅法规处的充分肯定。
(四)清理规范文件,确保行政管理高效顺利推进。
2018年以来,按照工作部署,先后三次对我局实施的20个规范性文件以及由本部门制定的13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细致梳理,确定失效3个。确保了政令畅通,优化了发展环境,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五)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
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法律顾问经费,结合实际制定了《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试行)》,对服务内容、权利义务、考核等进行了规定,以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在局法规科的指导参与下,法律顾问共参与处理局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工伤保险科、养老保险科、信访科等几十个案件,提供各种服务100余次,参加局党组会5次,出具法律意见6份,出具律师函3份,出具各类诉讼文书30多份,修改合同10多份。法律顾问的积极参与,提高了我局行政工作中的事前风险防范,也助推了我局法治水平的提升。
三、加强普法、提升素质
(一)全面落实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任务。为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任务的全面落实,结合我市人社工作实际,制定实施了《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教育工作安排》,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重点,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深化法治文化和法治创建活动,夯实普法教育工作基础,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强化人社队伍学习。一是积极组织参加全省人社系统“建设法治人社、提升法治素养”网络知识竞赛和现场竞赛活动,两项均取得较好成绩, 获得全省人社系统“优秀组织奖”。我局代表队获得三等奖。二是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动员全市人社系统广大职工参与到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行动中,我市的参与人员人均得分始终排在全省第2名,最终我市代表队在全省人社系统练兵比武决赛中荣获第一名。三是组织开展12.4普法宣传日活动,我局职工积极参加全市宪法知识竞赛,受到市普法办的表扬了,被评为全市优秀单位(全市仅有15名)。
(三)强化社会宣传。一是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做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我局积极参加由省司法厅等单位组织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 礼赞我的国家”为主题的“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我局制作的微视频《用宪法之剑,护劳动之帆》已在7月份上报参加评选。二是助力脱贫攻坚,切实做好人社扶贫政策入基层。结合普法工作实际,梳理了人社惠民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统一印制《就业与社保扶贫政策服务指南》、《人社系统2019年转移就业养老扶贫服务指南》16万多份,专题宣传版面600块。做到了每个贫困户家中人社政策入户上墙,保证了人社扶贫政策进村入户,提升了知晓率。三是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人事考试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有效防范考试作弊,结合大学生就业季和考试工作的关键节点,结合全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利用节假日于6月2日、3日,在平顶山学院、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和平顶山技师学院组织了“人事考试法律、法规、政策进校园”宣传咨询活动,受到广大学生和考生欢迎。现场参加咨询的考生和高校学生达2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本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考生和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大力倡导了公平公正和诚信考试的考试理念,积极营造了反作弊舆论环境,为人事考试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调动业务部门的积极性,各有关责任科室和单位结合“春风行动”、“工伤保险走进扶贫车间”、就业援助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积极开展人社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倾听民意、保障民生,不断扩大社会效果。积极组织参加“12.4”宪法宣传周活动,集中日当日摆放展板6块,发放宣传材料2000多分,接受群众咨询200多人次,宣传周期间组织局干部职工进行宪法学习和讨论。我市人社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宣传更加注重时效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效果显著。通过全市人社干部职工的不断努力,宣传既覆盖全体,又突出重点,群众的知晓率大增、满意度不断上升。
四、聚焦矛盾,着力化解
(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优化便民服务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法治人社的重要内容,对人社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全面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制定下发《人社领域深化“放管服”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专项工作方案》《2019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动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实施方案》《平顶山市人社局“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整治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工作方案》等若文件,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经梳理确认,编制完成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六同”《市级基本目录》,共有:主项25项,子项110项,业务办理项150项。截至10月底,我局窗口办件超22万件,继续保持零投诉的成绩。三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压缩办理时间。继续推行申请材料六取消”彻底清理无谓证明,尤其是结合人社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清理取消民生堵点中相关证明材料,并组织有关科室和单位对资源共享数据进行梳理和清理,150个办理项目共需材料703个,确认了208个共享材料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再减少30%以上”的目标。除业务办理项为即办件外,150个办理事项法定办理时间由3209个工作日,实际减少到1518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压缩减少了52.7%,极大地利企便民。四是降低缴费助力企业减负。降费政策实施后,惠企减负成效随即显现。截至目前,全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累计减征社会保险费2.28亿元,预计全年可减征3.96亿元;这是我市自2016年全面实施降费惠企政策以来,力度最大、成效最为显著的一次调整,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通过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取缔非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为企业合法用工、劳动者就业创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2019年4月1日至4月30日,市人社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全市共检查各类单位131户,其中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8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8户,用人单位66户。检查中发现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6件,以职业中介或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2件,未经备案从事其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务5件,其中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纠正,责令整改3件,行政处罚2件。目前,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体向好,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规范有序。全面开展“治欠保支”行动计划以来,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40起,为2139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978.63万元。
(三)法制机构积极履职。除了承担其他工作外,2019年以来,局法规科共参与处理复议、听证、涉访涉诉案件50余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积极维护我局的合法权益。
五、存在的问题
近两年,通过大力实施规划蓝图、机制建设、目标推进等工作有效实施,我市人社部门在各领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在促进社会发展、服务群众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涵盖了我局的全部行政职能,一些同志缺乏“法治思维”,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法制机构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工作,对该工作认识不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是行政指导工作仍处于以点带面阶段,有待全面铺开;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上还需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理念普遍得到较大提升,但是在执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着执法方式简单机械等问题。
三是学法用法仍需加强。人社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已趋于成熟和完善,从另一个角度说,我们贯彻执行人社法律法规规章就是依法行政,如果不熟悉不学会运用,就会制约我们法治水平的提高。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人社工作触及社会领域广,服务对象多,群众期盼高,做好人社法治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人社干部职工都将紧紧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一鲜明主题,牢牢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突出主线,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加强法律学习,提升法治思维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人社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文明执法、服务型行政执法为重点,通过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人社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增强坚持依法行政,遵守国家政策法令的自觉性;确保廉洁自律,勤政廉政,做到学法、懂法、守法;要坚持领导干部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切实做到在“学”上下功夫,在“用”上见成效,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执法办案、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强化人社法规的社会宣传,明确普法责任清单,促进业务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使开展业务工作的过程成为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使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成为加强业务工作的基础环节。使企业和群众了解人社政策、会用人社政策、得益于人社政策。
(二)转换机关职能,创新行政管理
一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法治政府建设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方面。行政决策是行政权力运行的起点,也是规范行政权力的重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出台实施,可以起到以制度促规范、以参与促公开、以流程促优化、以监督堵漏洞、以责任强担当的作用,让行政决策权在阳光下运行,让决策者科学依法行使权力,能让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扎得更加牢固。这对行政决策的权力行使者而言,既是约束也是保护。
二是继续做好优化法治营商化境工作。仔细对法治政府创建各项指标,对标对表,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督促各有关科室和单位逐项细化整改到位。
三是建立经营者违法风险点动态调整机制,结合人社法律法规政策立、改、废,及时对梳理内容进行修订公布,及时总结开展经营者违法风险点行政指导工作的亮点、经验,挑选一批工作成效显著,材料准备充分、主题鲜明、亮点突出的典型经验和案例进行集中讲解、宣传推广,为强化服务指导助力添彩。
(三)强化执法监督,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细化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制度,及时对权责清单、服务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公布,不法外行政,不越权行政。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三项制度”走心抓实。
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的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我们决心借助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查活动为契机,紧扣新时代新使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呈现新作为新气象,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推动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为我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