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郏县人民医院评估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6-01 来源:

 

按照《平顶山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平人社〔2020〕70号)的规定,经市工伤行政、经办部门评估,郏县人民医院拟确定为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今日起,10个工作日。

如有情况反映,可拨打电话:

2978899

2978773

 

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