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市拟推荐的全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个人进行公示的公告
按照《河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豫协调三方办发〔2021〕1号)要求,经各单位申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初审,现将我市拟推荐的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个人拟推荐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7日至10月9日。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平顶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5)2978836 2979991
联系邮箱:pds2978836@163.com
平顶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
2021年9月27日
平顶山市“全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及先进个人推选”拟推荐名单
一、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家)
1、平顶山平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先进个人(8人)
1、平顶山市总工会干事 陆新义
2、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 李黎明
3、平顶山平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 王平
4、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岳清杰
5、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副部长 田利
6、平顶山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姬淑玲
7、平顶山市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 常剑
8、平顶山市湛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盛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