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职业技能提升政策补贴范围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涉及职业资格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17〕431号)文件规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12月2日)规定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类13项, 平顶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业务从2022年1月1日起按新规定执行。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类13项:焊工(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安全保护服务人员(保安员、民航安全检查员)、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消防员、森林消防员、应急救援员)、消防设施操作员、健身和娱乐场所服务人员(游泳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员)、航空运输服务人员(民航乘务员、机场运行指挥员)、轨道交通运输服务员(轨道列车司机)、危险货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经营性客运驾驶员、经营性货运驾驶员、出租汽车驾驶员)、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家畜繁殖员。详见附件。
附件:
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实施部门 | 资格类别 | 设 定 依 据 | 备注 | |
1 | 焊工 |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 | 生态环境部 | 准入类 |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 |
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 | 国防科工局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 |||
2 | 安全保护服务人员 | 保安员 | 公安部门及相关机构 | 准入类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
民航安全检查员 | 民航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水平评价类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关于颁布民航乘务员等 3 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 涉及安全,根据 2019 | ||
3 | 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 | 消防员 | 消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印发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8 号) | 涉及安全, 根据 2019 |
森林消防员 | 应急管理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关于印发第十二批房地产策划师等 54 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1 号) | ||||
应急救援员 | 紧急救援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颁布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 | ||||
4 | 消防设施操作员 | 消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
5 | 健身和娱乐场所服务 | 游泳救生员 | 体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准入类 | 《全民健身条例》 | |
社会体育指导员 | 《全民健身条例》 | 指从事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 | ||||
6 | 航空运输服务人员 | 民航乘务员 | 民航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 |
机场运行指挥员 | 民航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水平评价类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关于颁布民航乘务员等 3 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 涉及安全,根据 2019 | ||
7 | 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人员 | 轨道列车司机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 | 准入类 |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 |
国家铁路局 | ||||||
8 | 危险货物、化学品运 输从业人 员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 ||||||
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 | ||||||
9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 经营性客运驾驶员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除使用总质量 4500 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外。 | ||
9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 出租汽车驾驶员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 | 准入类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10 | 特种作业人员 | 应急管理部门、矿山安全监管部门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11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12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
13 | 家畜繁殖员 | 农业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平顶山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