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五批市级大众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五批市级大众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平人社办〔2022〕85号).pdf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健全创业孵化体系,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创业场地支持,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第五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标准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已认定,且在当地具有示范性和代表性的大众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具体标准按照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平顶山市大众创业孵化基地 (园区) 建设的通知》(平人社〔2021〕58号)执行。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
基地自主申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推荐,市局组织评审认定。符合条件的基地,按照单位事项填报申请材料,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后向市局推荐。市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材料评审和实地核查等工作。基地申报时间截止至2022年10月20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应在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2、3、4,需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统筹领导。创业孵化是“四位一体”创业扶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地是促进创新创业资源共享、创业扶持政策落实的重要平台。基地建设对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培育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实现创业带动和吸纳就业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将基地建设纳入就业创业总体工作中统筹谋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效果。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评审标准,认真履行审核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该基地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联 系 人:李 春 荆 浩
联系电话:0375—2978819
电子信箱:pdszjyb@163.com
附件: 1.第五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材料清单
2.《平顶山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申报表》
3.《平顶山市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申报表》
4.《平顶山市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入(出)孵情况
汇总表》
2022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就业促进局)
附件1
第五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申报材料清单
1.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表;
2.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表(申请市级示范基地还需提供各县
(市、区)示范基地认定文件)并提供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请报告。
3.基地依法设立或依批准成立的证明材料;
4.基地独立运营机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
5.基地基本条件证明材料:
(1)孵化场所面积证明材料(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孵化的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2)功能分区明确(设有苗圃区、孵化区、加速区);
(3)创业服务大厅面积(包括大厅实拍图)(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服务场所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4)公共区域信息(培训教室、会议室、路演厅等);
(5)公用设施信息(设备清单等);
(6)在孵创业实体材料(在孵实体名单(内容参考附件四)、坐落位置平面示意图、工商营业执照)。
6.基地服务功能证明材料:
(1)管理服务团队资料;
(2)孵化管理制度(入孵和出孵条件、孵化年限等);
(3)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和创业导师开展创业服务记录(活动签到表、日程表、图片资料等);
(4)创业测评服务(测评系统名称、功能概述);
(5)融资服务记录(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投资等对接情况);
(6)创业项目展示交流和项目路演记录(活动签到表、日
程表、图片资料等);
(7)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台帐(入孵企业享受政策情况);
(8)视频短片等宣传资料。
7.申请创业孵化基地应提供孵化绩效证明材料:
(1)基地成立以来,入孵实体总名单(创业实体入孵花名
册(内容参考附件4));
(2)出孵企业名单,总体孵化成功率(出孵实体档案(内容参考附件4));
(3)在孵企业名单及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提供员工花名册佐证);
(4)近3年获得的创业孵化服务方面的荣誉证书(包括荣誉文件)。
8.上年度报告:
(1)在孵企业数量;
(2)出孵企业数量;
(3)上年度末在孵企业年总产值;
(4)上年度末在孵企业员工总人数。
附件2
平顶山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申报表
县(市、区):
基地名称 | |||
基地地址 及邮编 | |||
基地资产权属 | 基地启用时间 | ||
基地占地面积 | 基地建筑面积 | ||
孵化场所面积 | 基地资产总值 | ||
基地资产性质 | 基地机构代码 | ||
基地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基地运营机构 | 基地运营方式 | 自营/委托/合作 | |
运营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在孵企业户数 | 吸纳就业人数 | ||
年产值 | 累计出孵户数 | ||
功 能 概 述 | (可另附页) | ||
制 度 概 述 |
(可另附页)
| ||
业 绩 概 述 |
(可另附页) | ||
荣 誉 概 述 | (可另附页) | ||
县(市、区) 人社部门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需要说明的 其他事项 |
平顶山市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表
填 报 说 明
1.《平顶山市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表》是申报认定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重要基础性资料。对填报的所有信息,推荐单位对其真实性负有完全责任。
2.孵化基地基本信息应按要求据实填报。如有个别项目无法填报,须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一栏中作出说明。
3.功能概述应填报孵化基地所具有的主要服务功能。如:提供经营场所,提供创业辅导,提供融资担保,提供物业管理,代办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银行开户,代理帐务、法务、人事、社保,协助申请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政府项目、社会赞助,组织创业培训、行业交流、项目路演、投资对接等。
4.制度概述应填报孵化基地业已建立的主要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如:孵化基地入孵创业项目评选办法,孵化基地入孵创业项目考核办法,孵化基地服务项目与服务流程,孵化基地物业使用与管理章程,孵化基地工作人员守则等。
5.业绩概述应填报孵化基地总体业绩和最近三年的主要业绩。如:累计为多少入孵创业实体提供孵化服务,其中孵化成功多少创业实体;每年入孵创业实体数及其提供就业岗位数,每年入孵创业实体出孵数及其中继续经营数,每年入孵创业实体孵化期满数及其中实际出孵数,每年对入孵创业实体提供的主要服务项目及其数量等。
附件3
平顶山市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
推 荐 表
县(市、区):
基地名称 | |||||
基地地址及 邮编 | |||||
基地挂牌时间 | 基地授牌单位 | ||||
基地资产权属 | 基地启用时间 | ||||
基地占地面积 | 基地建筑面积 | ||||
孵化场所面积 | 基地资产总值 | ||||
基地资产性质 | 基地机构代码 | ||||
基地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基地运营机构 | 基地运营方式 | 自营/委托/合作 | |||
运营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在孵企业户数 | 吸纳就业人数 | ||||
年产值 | 累计出孵户数 | ||||
功 能 概 述 | |||||
制 度 概 述 | 2
| ||||
业 绩 概 述 | |||||
荣 誉 概 述 | |||||
县(市、区) 人社部门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需要说明的 其他事项 |
附件4
平顶山市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入(出)孵情况汇总表
序 号 | 法人 姓名 | 身份证号 | 性别 | 人员身份: 大学生、农村转移劳动者、退役军人等 | 创业实体名称 | 营业执照号 | 注册时间 | 员工 人数 | 入(出)园 时 间 | 联系电话 |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需同时上报盖章纸质件及excel电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