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人社办〔2022〕122号 关于推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工作的通知.pdf
上一篇: 关于平顶山市生威餐饮有限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开展助企纾困预防化解劳动争议311专项人社服务的通知(平人社仲裁〔2022〕5号)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互动交流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办单位: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祥云路与顺德路行政审批中心综合楼5楼 联系电话:0375-2978886
网站标识码:4104000007 ICP证号:豫ICP备16038118号-3 豫公网安备410402020001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