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28日至4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5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反馈,指出我局存在3个方面47个主要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我局党组对反馈的问题全面认领,认真梳理并研究整改措施,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高标准、严要求,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
(一)迅速安排部署,严肃认真对待。2023年5月30日在听取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后,6月1日局党组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6月5日召开责任分工会议,梳理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全局统一思想,认真落实,密切配合,明确时限,倒排工期,按照任务清单,高效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8月14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落实推动会,听取了整改工作涉及问题的进展情况和具体的整改措施,对进展缓慢或尚未整改到位的6项问题,认真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制定了相关可行的整改措施。8月22日再次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再部署、再推动、再提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市人社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侯树辉任组长,其他县级领导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梳理反馈问题,研究整改方案,布置整改任务。局党组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每个环节均亲自把关定向,明确整改要求,推动整改落实;局党组成员根据整改任务清单加强督促检查,推进落实专项整改工作;责任科室(单位)对照任务清单、整改目标、完成时限,逐项落实整改任务,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三)严格对标对表,落实整改措施。一是细化整改方案。制定印发《中共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的整改任务,列出《中共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巡察整改台账》,明确整改问题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二是强化过程控制。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涉及深层次、需要协调的问题,制定工作方案,紧盯不放,持续深入推进;对涉及整改的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局党组集体研究,加强指导,明确整改时限,分期分批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各责任科室(单位)定期向局巡察整改办报告整改进展情况、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局巡察整改办以听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方法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巡察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到位、整改效果全面达标。四是做好融会贯通。在实施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全国、全省人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的人社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整改工作和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促进,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高标准完成,坚持最大程度用好巡察成果,全面推进人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强措施、补短板,全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一)落实上级保障民生政策不够有力,统筹推进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仍有差距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供人才支撑不足
(1)关于指导推动技工院校培养技能人才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谋划助力新兴产业发展,推动院校增设专业、扩大招生规模。7月到尼龙产业园就技能人才需求进行调研,有针对性地指导技工院校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需要增设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指导平顶山技师学院扩大机械设备维修、电气自动化安装与维修、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等机电类相关专业扩大招生,2023年秋季实际招生433人。指导平顶山煤炭技师学院2023年主打化工工艺、机电一体化两个专业,分为中级工和高级工两个层次,2023年秋季实际招生487人。舞钢技工学校恢复招生,2023年秋季招生200人。截至目前我市技工院校招生人数为7630人,完成2023年全年省定任务的112.2%。二是供需对接,提高技能人才培养匹配度。指导平顶山煤炭技师学院与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接洽,开办煤矿技术、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3个专业订单班,学生毕业,推荐到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企业就业。煤矿技术、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3个专业订单班招生356人,效果良好。实现“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形成“校企一体、双元育人”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平顶山技师学院及时调整技能人才培养方向,2023年新增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应用专业等,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汝州技师学院与尼龙产业集聚区对接,做好尼龙化工类专业的师资储备和设备配置,为增设尼龙化工专业奠定基础。三是以“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为载体,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截至8月底,新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5.63万人,完成省定任务16万人的160.18%;新增技能人才14.93万人,完成省定任务10万人的149.3%;新增高技能人才5.87万人,完成省定任务3.5万人的167.71%,分别位居全省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指导平顶山技师学院扩大预备技师培养规模,2023年秋季增加预备技师招生193人,享受本科待遇。对标本地及周边地区技能人才需求,指导平顶山技师学院等技工院校与隆鑫机车、圣光集团等本地企业对接,为企业300余名工人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满足本地产业发展用工需求。在叶县隆鑫机车有限公司建设时小广技能大师工作站,深入地方为企业解决生产难题。四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支持技工院校提档升级。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2023年,我市获批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项目、崔东晓电工技能大师工作室等4个项目评审,平顶山技师学院北校区投资4500多万元建设的汽车实训大楼已投入使用,成为豫西南最大的汽车实训中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2023年,我市开展全市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开展2023年度平顶山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学论文评选,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联合市教体局开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大赛,其中技工院校类获得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
(2)关于组织就业技能培训不够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全市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围绕市内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技能需求增设工种,提高培训就业率。截至目前,全市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共计718期,培训人员3.41万人,培训专业涉及动物疫病防治员、工程测量工、电工、焊工、互联网营销师、健康管理师、食品检验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砌筑工、计算机操作员、挖掘机和汽车驾驶员、农业及畜牧业人员等多行业、多领域,涉及班期222期,涉及人员10918人。2023年电工、焊工培训人数为982人,比2022年的486人增长了492人,增长率为101.23%。自2023年6月起,为整顿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市直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全面暂停,暂不开设家政服务、护理、烹饪等针对性不强的专业,待进一步考核市场需求情况后按照需求清单科学开展培训工作。正在制定2024年定点机构年审考核办法,将对培训后就业跟踪情况列入考核办法,为进一步促进“培训精准化”做好准备。二是开展培训对象摸底调查并根据摸底调查情况组织实施精准培训。走访调研,指导全市各(县、区)建立实名制拟培训台账,根据报名意愿,有针对性地分类组织就业技能培训。截至目前,全市共收集拟培训台账190条,涉及保安员、保健按摩、计算机操作与电子商务师、动物疫病防治员、汽车驾驶员、养老护理员等多个专业,并已经对此批次登记人员按照培训意愿进行培训。三是搭建技能培训与企业用工需求对接平台。为解决企业用工难和劳动者就业难的结构性矛盾,面向企业征集用工需求信息,将企业需要的专业人才列入年度培训目标中,并作为首要培训任务去解决;面向就业技能培训机构,鼓励对企业有用工意向的人员进行精准式培训,方便培训结束直接输送至用人单位。2023年7月,因学生已有相关技能培训专业且学校无企业需求清单,对河南质量工程学院申报的重复就业技能培训班不予开班。四是优化招聘服务,实现人岗精准对接,提高招聘人岗对接匹配度。以平顶山公共就业人才网为载体,引入智能招聘系统,优化丰富网站内容,多途径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大招聘及政策宣传力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供需双方精准对接。充分挖掘一些有知名度、影响力、招聘需求大的企业,建立重点企业人员需求库和重点高校联系人制度,实现人岗精准对接,提高达成意向率。同时围绕大学生毕业季特色开展9月份平顶山市专场招聘会,“鹰你而来 鹰你所愿”“鹰你相聚”等特色零工夜市系列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推广,传统媒体如:报纸推广、电视广播、大型商超、影院、居民社区海报宣传等方式,新媒体如:抖音推广、抖音直播、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形式,开展宣传“万花筒”推广优化招聘活动,共吸引1.5万余名求职者前来应聘,初步达成意向1500余人。截至目前,开展“就业援助月”等“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共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632场,发放政策宣讲资料33余万份,参与企业1.07余万家,提供就业岗位数42.3余万个,共达成就业意向8.8余万人。
(3)关于引进培育高端人才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不断扩大高端人才招引。持续依托“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活动平台,积极组织参加线上线下各类活动。集中展示我市人才(项目)成果、宣传发布我市人才优惠政策、提升我市爱才惜才形象、集中开展招才引智活动、促进人才(项目)合作对接。今年以来,共延揽副高职称以上人员43人、博士后科研人员7人、博士145人、硕士1137人、本科7751人,上报科技项目7个。二是组织我市招才引智特色活动。开展平顶山市招聘专场活动,组织平顶山市“十万大学生集聚工程”、专精特新企业招聘专场、科技型中小企业招聘专场、国有大型企业招聘专场、金融领域招聘专场、发展潜力型企业招聘专场、大众创业导师团助力大学生创业企业成长服务等活动。三是提升高端科研平台数量。加强博士后科研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博士后科研平台引进更多的高端博士后科研人才,促成一批人才(项目)落地,提升我市产业水平,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今年我市获批设立8家博士后科研平台,目前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总量位居全省第三。四是持续加大育才力度。持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做好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职教专家等选拔推荐,进一步推动人才队伍建设。今年推荐选拔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成功入选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河南省职教专家周期考核1人。年底前适时开展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
(4)关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集聚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构建壮大多功能型人力资源产业园。6月以来,出台实施《平顶山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平人社人力〔2023〕2号)《关于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质量有关事宜的通知》(平人社人力〔2023〕3号)等系列文件,多举措支持产业园健康发展。建立园区动态淘汰机制,对河南富兴劳务派遣公司、河南树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发展经营效率、社会活动参与率、场地利用率不高驻园企业下发退园通知,引入平煤神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优质企业入驻,提升人力资源产业园整体水平。二是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平顶山市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开展全市首届“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评定活动,用榜样引领行业,2023年6月平煤神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被评为平顶山市首届“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同时,指导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积极开展市级、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建工作,鲁山县人力资源产业园晋级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市级产业园”数量由1个增加为2个,驻园企业由15家增加到22家。三是筑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基础。公布全市2022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情况公示,对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的人力资源企业移交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处理。推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开展企业减负活动,对入驻市产业园的机构,每年免除房租、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72万元。2023年6月,对富士康招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中业人力等5家企业从省下拨的富士康招工专项费用中补助资金20万元。强化工作指导,成立12个活动服务工作组,指导各县(市、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稳就业促就业行动,今年以来,帮助实现就业和流动5.02万人(次)。四是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2023年6月,我局出台实施《平顶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克难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平人社办〔2023〕76号)。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市人力资源产业园纳入市人力资源实训基地项目为契机,多举措改变我市人力资源产业多以劳动派遣为主的单一模式。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新华区建设和投入使用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被省工信厅评为2021—2023年“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其“专精特新”企业服务的做法被平顶山日报宣传推广,推动了我市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
2.保基本、惠民生仍有短板
(5)关于失地农民社保政策落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有关科室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改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成立相应专班,出台整改方案,制定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具体实施办法。积极发挥人社部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牵头作用,加强人社、财政、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协调配合。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整改落实台账,实行月报告、月通报制度。自6月起,每月下发《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整改情况通报》;7月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政府制发了《关于加快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函》,敦促县(市、区)政府扛牢主体责任;8月,以省人社厅领导来平调研为契机,召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工作推进会,会同财政、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专项行动的通知》(平人社办〔2023〕114号),合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根据省人社厅和市委市政府“严控增量、化解存量、稳妥推进”的总体要求,采取专题推进会、专项调研、定期调度等方式,及时听取汇报整改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加强对县(市、区)的政策指导、调度督导。截至目前,在涉及整改问题的县(市、区)中,鲁山县已完成10个征地项目的整改,落实居民养老保险待遇22597万元;石龙区已发放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约3600万元。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市、区),我局已暂停其除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外的新的征地项目的审核。
(6)关于督促养老保险待遇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一是加快推进退休“中人”待遇核算工作。市本级对未完成正式待遇核算人员建立了工作台账,逐一推进;我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召开全市原试点清理工作会议,再次督促各县(市、区)人社、财政部门加强协同配合、确保资金落实,加快“中人”待遇核算工作进度。全市共有2014年10月至2021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24687人,2022年12月待遇核算完成率达到90.26%,2023年9月已达到92.6%,达到了省社保中心要求的待遇核算完成率92%的目标任务。二是督促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在汝州市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困难时,我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6月28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我局的《关于汝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情况的报告》作出批示指示,由分管副市长对汝州市委相关领导进行约谈。我局先后5次向汝州市人社局下发及时发放汝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督办函,督促汝州市人社局协调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先后3次带队到汝州市实地督导发放情况。汝州市7962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2023年3月份养老保险待遇3045万元,已于2023年4月发放到位。截至目前,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均按时足额发放。因汝州市财政困难,汝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8月份-9月份暂未发放,其他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均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建立养老保险待遇保发放机制。我局和财政部门沟通,建议其落实《关于建立河南省财政社会保障资金预算执行约谈机制的通知》(豫财社〔2022〕72号)要求,对于在每月15日未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县(市、区)进行督促。要求各县(市、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出户留足必需的周转金,坚决守住发放红线,保障各项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7)关于应对企业养老保险金支付风险措施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领导,注重多部门联动,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年初对照我省下达的责任目标,向各县市区分解下达了我市责任目标任务,并成立责任目标提升专班,制定了《“责任目标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协同劳动监察部门对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从税务部门获取企业单位名单进行数据比对等形式,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全民参保扩面行动。截至8月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57.54万人,完成省定目标的99.6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9.09万人、268.45万人、40.7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8.77%、99.91%、99.61%,建筑业新开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目前已达68.69万人,比上年末净增2.63万人。二是加强困难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问题的沟通、移交工作。主动协调税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社保政策精神,加强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每月及时将征缴计划上传税务平台,并已将社会保险费欠费及滞纳金数据移交给税务部门。三是加强对困难企业的社保政策宣传和社保业务指导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并召集相关企业召开座谈会,向企业负责人详细解释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及滞纳金的对应责任,建议企业积极筹措资金,抓紧补缴历史欠费及滞纳金,并督促有条件的企业制定还款计划。我局分组深入企业调研,重点对6家欠费5000万以上的困难企业实地进行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截至目前,已有5家欠费5000万以上的企业制定还款计划。我局还印发了《平顶山市落实社会保险欠费治理工作整治实施方案》,切实推动解决社保欠保问题。四是拟定应急预案,防范群体性信访风险。为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我局拟定了《困难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问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草案)》应对困难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问题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8)关于履行工伤预防资金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核查2006—2016年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督促指导市社保中心及各县(市、区)人社局对2006—2016年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进行细致核查,摸清底数。2019年以前,工伤业务由市医保中心经办,2006年至2016年期间,市医保中心共拨付工伤预防费14954478.78元。其中,直接向市本级96家企、事业单位拨付工伤预防费10790000元;拨付给11个县(市、区)医保中心由当地医保中心付给177家单位工伤预防费4164478.78元。经细致核查,拨付的工伤预防费共分为四类:1.合规资金。按河南省原劳动厅《河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豫劳社工伤〔2007〕12号)规定,合规使用的有:工伤预防宣传、培训类费用共计5810583.29元,劳动安全、防护措施类费用共计5471426.33元,职工体检及健康现状评估类费用670711元。2.沉淀资金。结存到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工伤保险待遇8000元(汝州市),上缴财政20639.8元,上缴市医保中心475340.35元,已拨付至企事业单位至今仍未使用资金2867101.5元。3.超范围使用资金。报销职工医疗费用共计346457.33元,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类费用共计955458.77元,购买职工意外保险费用共计28330元,用途不明类培训宣传办公用品类费用70494.4元,因资金长期沉淀被扣缴企业所得税50212.75元。4.无法核查费用。因企业注销、破产、不配合等原因无法核查费用881757.38元(其中,平顶山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不配合未递交任何资料无法核查费用205000元)。人社部门将协调财政部门、医保部门,以市社保中心为主体,市医保中心配合,拿出具体解决方案,督促指导各单位对未使用、超出范围使用的工伤预防费退回基金,对拒不配合核查的进行追缴,对破产、注销等无法核查的做核销处理。二是建立加强工伤预防资金监督管理长效机制。2019年起,我局按照全省新的工伤预防政策,全力推进工伤预防工作,确保工伤预防费“用得出、用得当、用得值”。按照豫人社规〔2019〕3号文件要求,严格对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公布、工伤预防项目申报、项目实施、评估验收、资金支付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安全。建立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通报制度,分别在平顶山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第9次(2021年12月6日)、第10次(2022年3月15日)、第11次(2022年8月2日)、第13次(2022年12月12日)会议上对2021年、2022年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和说明,确保工伤预防费使用公开透明。定期向社会公布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平顶山市社保中心在社保中心官网上对2020年、2021年、2022年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进行公布,接受参保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劳动者权益保障不到位
(9)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劳动用工日常监管。今年5月上旬至7月31日,在全市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督促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排查劳动风险隐患,纠正违法行为;4月15日至6月30日,开展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共审查438家用人单位书面资料,通过审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资料,对其劳动用人情况进行监管,宣传劳动用工政策,答疑解惑,防范化解用工风险;在市人社局网站和市劳动监察支队办公场所对外公布12个县(市、区)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班,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二是推广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将全市企业劳动用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参保、工资发放、考勤记录等情况录入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三是开展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此项工作与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合并进行,建立和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各类用人单位进行诚信等级评价,按评价等级实行分类监管。今年共审查438家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资料,评定99家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单位,7家C级单位,对A级单位进行授牌,对C级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同时将评价结果推送至信用平顶山、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系统和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四是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监督机制。实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在办公场所对外公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对外公布办案流程和办案承诺时限,公示劳动监察执法“十必须、十不准”制度,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执法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因故意和过失造成行政执法过错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五是开展全市劳动保障案件办理治理活动。出台《平顶山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从6月15日至8月4日,分三个步骤进行专项治理,分为业务培训、专项整治、分析总结三个阶段,要求规范案件办理,明确劳动监察结案标准,坚决杜绝将未办结案件按结案处理,提升执法人员执法素养,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对已经走完劳动监察执法程序的欠薪案件,用人单位仍未支付拖欠工资的情况,不属于结案,劳动监察部门要主动作为,督促其尽快支付工资,只有已全部支付工资或者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才属于结案。巡察中发现的平煤矿建集团建井三处拖欠11名农民工工资14.931万元,其中部分工资未及时支付的案件。当时劳动监察行政执法程序已走完,后经督促,2023年4月4日,平煤矿建集团建井三处将剩余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此事已立行立改,整改完毕。
(10)关于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统筹推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统筹推进。成立了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工作专班,建立新业态劳动者劳动关系、职业培训、社会保险、权益维护等工作协同机制。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总工会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专项调研,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对我市15家新业态经济组织用工情况进行了调研,其中涉及货运4家,即时配送服务(外卖)3家,快递5家,科技创新1家,家政2家,6月25日局长办公会听取本次调研情况,对下一步对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加快推进集体协商。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工商联、市企联会联合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区域性平台企业或全国性平台企业在本地区的分支机构为重点,推动平台企业与工会、劳动者建立协商协调机制。截至目前,支持配合55家新业态企业和新就业劳动者进行平等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共享企业发展红利。三是加快推进新业态行业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印发了《平顶山市关于推进新业态行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导县区人社部门第一时间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调研,分类推进,在快递、网约车等员工较少尚不具备建立调解组织的企业,主要以发挥企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职能为依托。针对其他新业态规模企业,充分对接新业态行业主管部门及工会、企联等单位,目前已在韵达、申通等快递公司、中原大易科技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信达物流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其他企业成立调解组织工作持续推动中。强化常态化管理,做好调解组织成立后的指导工作,6月份已组织仲裁业务专家库人员对新业态调解组织调解员进行针对性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调解仲裁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健全完善仲裁员调解员联系基层调解组织工作制度,不定期组织业务咨询与学习交流,常态化指导新业态行业(企业)调解组织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化解。
(11)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全部纳入系统管理。经过督查,目前全市145个工程项目(在建74个,停工71个),已经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144个,开设率99.3%,所有在建项目已全部纳入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仅剩湛河区1个长期停工项目因无施工总承包单位,无法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二是严格落实周通报制度。今年5月份以来已下发17期通报,5月30日、6月9日、7月12日,先后对相对排名靠后的湛河区、卫东区、示范区、高新区进行了3次约谈。三是进一步压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督促各县(市、区)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对各县(市、区)政府进行了考核,对相关行业单位下发督办函,5月19日,召开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县(市、区)加大执法力度,扛牢政治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四是专项整治开展良好。5月24日,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大会,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422户,涉及农民工4.39万人,立案办结农民工讨薪案件13件,协调处理欠薪案件613件,为1713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896万元。国家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上已处置3595条线索,办结率100%,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已处置85条线索,办结率100%,对社会公布2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公安机关移送2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已破案1起,取保候审1人,剩余1件正在侦办中。将1家企业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期三年。同时将违法信息推送至市人社局网站、省人社厅网站、信用平顶山、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等平台,专项整治稳步推进,有序进行,目前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整体平稳有序,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和极端事件,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12)关于劳动案件处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出台《全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案卷归档、保管制度》,要求全市按照立卷规范进行案卷整理,对已经办结案件及时归档,指定专人保管案卷,定期进行整理。二是立即对存在问题案卷进行整改。市劳动监察支队对照案卷立卷规范重新整理案卷,对2019年以来所有已办结案件进行复核,对取证不规范、文书存在瑕疵等问题进行整改,补充完善证据资料,建立台账,确保每起办结案件经得起审查,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平劳人仲案字〔2020〕15号案件问题,已立行立改,整改结案。三是开展案卷抽查互查。出台《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制度》,每半年抽查互查一次,上半年案件评查工作与全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案件集中评查活动合并进行,推荐优秀案卷参加省人社厅评查,其中一件行政许可案卷获评优秀等次。组织开展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集中评查互查活动,组织全市各县(市、区)骨干仲裁员现场进行仲裁案件交叉互评,当场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统一意见,要求各县(市、区)结合评查反馈问题,对标对表,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对各县(市、区)实行分片包干,持续开展仲裁业务规范化评价活动,并通过督导调研、季度通报、观摩庭审等方式,督促全市仲裁办案人员依法规范办案,打造阳光公正便民高效仲裁。
4.为民服务水平不高
(13)关于协调督促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兑现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快协调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经市委组织部同意,于5月29日下发了《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鹰城英才计划已认定人员第二年度生活津贴的通知》文件,于6月9日向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上报《关于拨付2021年度已认定“鹰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第二年生活津贴的请示》(平人社〔2023〕34号),经过市委组织部部委会研究通过后报市财政局,6月21日,市财政局从人才专项资金中拨付“鹰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第二年生活津贴553人共2137041元,目前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已发放到位。针对在落实人才新政的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已建议市委组织部尽快出台人才新政,定期牵头召开住建、公安、教育、人社等部门联席会议,进行“鹰城英才”认定及落实人才新政相关工作。
(14)关于“鹰城英才认定”不够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快推进政策出台。在市委人才办的统一部署下,提高认识,改进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完成了《吸引博士后等青年人才来平留平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平顶山市“十万大学生集聚工程”实施方案》等人才政策意见征集、修改定稿和印发等工作;二是暂时延续政策实施。在人才新政出台前,市委人才办印发了《关于继续执行〈中共平顶山市委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鹰城英才计划”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人才〔2023〕1号),决定继续沿用执行至我市新的人才政策颁布实施;三是迅速开展认定工作。积极商市委组织部,于8月18日牵头召开住建、公安、教育、人社等部门联席会议,对2021年8月16日前未认定的人员进行了我市第四批“鹰城英才”认定工作。拟认定各类人才608人,其中B类1人,C类1人,D类39人,E类282人,青年人才285人。年内适时开展第五批次认定工作,主要针对自2021年8月16日至今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分类认定。
(15)关于“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仍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实现了“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的服务模式。通过优化流程、统筹安排人员分工、设置综合窗口等措施,已将37项未进厅业务中27项完成进厅,剩余10项因场地原因,经市政务大数据局批准暂不进驻。截至目前,人社局承办的304项业务已进驻294项,已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全环节、全流程进厅,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一站式”办理。二是解决了“前店后厂”现象。巡察期间发现的8项业务需分管领导审批存在“前店后厂”情形,经请示省人社厅,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74号)文件要求,除“就业补助资金申请、劳务派遣许可”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其余项均已整改完毕。三是完成了协议医院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联网结算。主要通过在微信工作群内指导及实地督导的方式推进联网结算进度,截至目前12家协议医院及1家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已全部完成联网结算。下一步待省社保中心建设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后,我局会配合做好数据转换、接口改造、异地就医基金周转制度等工作,开展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四是加强对协议机构的业务培训、监督考核,优化工伤保险待遇网上办理流程。2023年以来,我局到协议机构进行政策法规、联网结算流程操作培训5次,对9家协议机构进行了检查、考核;按照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新增功能要求,对工伤保险待遇网上办理流程进行优化,通过医院一次性线上申请、网厅推送至用人单位和经办机构审批,真正做到让工伤职工“少跑腿、零垫付”,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同时提升社保便民服务质量;拟制定《平顶山市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规范协议服务机构的医疗管理。
(16)关于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还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一是持续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摸清公共服务平台人员组成情况,经过摸底排查,目前全市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共计3581名。充实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人才队伍,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宝丰县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基层人社工作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积极承办“一村一专员”试点工作。目前已招募302名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充实到各行政村。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叶县人社局率先组织公益性岗位、劳务派遣岗位等安置人员积极开展岗前培训,学习人社行业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巧。将人社行业政策清单化,充分利用“叶县人社”公众号等平台,深入乡村、街道、园区、企业持续开展“人社政策大宣讲”活动,帮助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人员不断学习。不定期组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人员开展“人社大讲堂”就业创业政策线下培训活动,通过集中学习、骨干领学、每日小结、期末考试等方式,及时掌握最新就业创业政策,提升整体业务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二是加快推进四级“智慧就业”信息系统建设。以高质量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全市推出18个社区(行政村)为试点,推动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因软件中涉及第三方的软件接口与省级平台对接,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监理公司就打通就业创业数据共享多次召开协调推进会,目前已初步达成由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出资帮助社区铺设内网线路,打通社区就业信息系统最后一公里的解决方案,现我局已收到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相关报告,下一步将积极协调,加快推进速度,统筹协调工作进度,推动内网线路铺设,确保市县乡村四级智慧就业信息系统尽早落地建成。
(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作风不实
1.“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17)关于研究推进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扛牢主体责任。根据党建工作要点要求,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局属单位和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汇报;今年6月底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上半年从严治党专题报告,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二是扎实落实市委“清廉鹰城建设”工作部署。依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贯彻落实推进清廉鹰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扎实开展清廉鹰城建设工作,落实好清廉机关创建行动、清廉家庭创建等9条具体措施。上半年组织传达各级案例通报5次,局党组书记、局长上党课2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1次,以案促改中心组学习1次,深入实施清廉鹰城创建具体措施。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渲染清廉浓厚氛围。召开全市人社系统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议,会上“一把手”与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签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36份,积极营造机关重廉尚洁氛围。
(18)关于“一岗双责”落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根据民主生活会工作要求,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直属机构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与班子成员、分管机构负责人之间广泛开展谈心谈话48次,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二是召开全市人社系统警示教育动员会议。7月18日,召开全市人社系统警示教育动员会议,通报了3起典型案例,并安排各级党组织传达会议精神,认真组织研讨交流,切实起到警钟长鸣和防微杜渐的成效。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6月2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对巡察整改反馈问题进行研讨,分析原因,建立台账,相互查找问题37条,严格按照台账时限高标准整改销号。
(19)关于派驻局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台账化落实派驻监督各项任务。建立台账式工作方法,即创建日常工作监督总台账,将市纪委监委安排的专项监督检查、综合监督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等21项重点工作纳入总台账。同时,总台账中每个项目再设分台账,明确监督事项、对接科室、具体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等事项,及时跟进、动态更新。二是认真落实派驻监督工作规定。紧盯关键岗位监督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等科室、岗位,通过与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及时发现问题、抓早抓小。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谈心谈话4次。盯住关键环节管住事,加强对工伤认定、人事考试、工勤人员等级考核等热点领域的现场监督检查,共参与监督18次。三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聚焦专项监督。抓住关键节点正作风,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召开节前通报典型案例、假期监督检查等方式,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督促驻在单位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时间节点向市纪委监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发现并报送问题43个,整改完成43个。
(20)关于监督执纪不严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主动发现问题线索。针对巡察反馈驻局纪检组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强的问题,主动出击,围绕公务用车、作风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等方面,对综合监督的3个一级单位、15个二级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2条,下发纪检监察建议2份,提醒函2份。其中对1条线索予以初核、立案处理。二是科学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核查处置。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斗争本领养成,对主动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处置,敢于动真碰硬。今年以来,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三是树立全员办案意识。通过以会代训、上挂锻炼、以老带新等方式,对全组成员案件办理能力进行培训,成立核查组和审理组,互相查卷确保质量,力争达到“人人会办案、人人能办案、人人敢办案”,提升了整体办案能力。
(21)关于督促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项目化落实重点监督任务。针对市委巡察反馈、市人社局整改的47个问题建立重点监督任务清单,明确专人负责各项任务,组务会以周、月为节点检查任务落实情况,以项目推进方式落实监督任务。二是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作用。市人社局机关纪委于9月初完成换届,市社保中心8月份成立了机关纪委,明确了书记、委员并由专人负责纪检工作。认真落实中纪委关于机关纪委工作意见,提升机关纪委工作质效。三是强化重点监督任务的落实跟踪问效。紧盯上级移交、领导转办、审计发现、巡察反馈等重点问题线索,明确办理时限,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相关科室(单位)盯住焊工技能型人才证书异常等个性问题,限时整改到位,对失职失责失范的予以问责。巡察反馈的焊工技能型人才证书异常证书注销需要向省人社厅提出申请,报人社部注销,经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人社局已向省人社厅申请注销,省人社厅已向人社部申请注销,目前,全部证件已由人社部统一予以注销。
2.关键环节监督制约弱化
(22)关于担保贷款涉嫌违规操作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立起规范完善的集体评审制度。所有贷款均按照受理、审核、实地调查、集体评审的工作流程办理,在实地调查结束后及时召开担保中心、区人社部门和经办银行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会,根据贷款申请材料、调查人员陈述内容和解答情况,对每笔贷款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担保额度、期限、是否贴息和贴息比例等,有效提升了规范化、精细化服务水平。5月份以来,召开创业担保贷款评审会6次,对243名借款人的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进行集体评审,评审通过235笔6207万元。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出台《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创业担保贷款精细化操作规程〉的通知》(平人社〔2023〕23号)、《经办银行有关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办理告知书》等,规范和完善创业担保贷款管理,从严、从细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同时,梳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衔接要点,进一步明确了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和基层人社部门的职能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从受理、审核到实地调查等,各项业务办理公开透明,操作可追溯、可核查、可追责。三是做好信息比对和核实工作。信息比对和核实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借款人营业执照等相关经营信息;依托河南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查询借款人社保缴纳情况;依托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核实借款人身份等。5月份以来,运用系统软件对495人进行了信息比对,发现有139人不符合条件;在实地调查环节,这356人中又发现113人经营异常。经过严格审核,最终确定243人可以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通过比对相关信息,结合实地调查工作,全面了解借款人情况,确保申请人经营真实、确保每一笔贷款均符合政策要求。四是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各类经济实体提供资金支持。制定《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人社办〔2023〕99号),联合各区人社部门深入社区、市场及小微企业进行大规模实地宣讲活动,主动下沉服务,深入了解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同时,将“地毯式”入户宣传与微信、抖音等多媒体宣传相结合,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网络,真正把政策宣传到家,服务到人。5月份以来,组织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讲活动26场,入户上门服务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彩页20000多份,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28笔5543万元,切实做到了应贷尽贷、能贷快贷。
(23)关于对民办培训机构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要求各县(市、区)和民办培训机构举一反三。在培训期间,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实地检查或随机抽查,加强监管。二是加强我市民办培训学校年审工作。根据对平顶山市新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地址变更情况核实,2022年3月份对2021年度市内五区学校进行年检工作,制定培训学校年审百分表,围绕依法办学、师资条件、固定资产、办学场所等办学必备条件指标和机构建设、培训规范、固定设备、培训师资等培训规范性指标来考核。未及时发现平顶山市新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地址变更,现已按照相关要求对平顶山市新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地址进行了变更。对于以往年审中疑点情况,通过有关部门电话回访等方式联系学员,对相关情况核实,2023年5月26日至6月20日进行2022年度年检工作,民办培训学校市内5区由市人社局主导、区人社局配合,其余县(市、区)由属地人社局进行检查,全市民办培训学校共124家,合格学校116家,不合格学校8家,不合格学校限期整改,其中6家不合格学校正在整改中,1家申请停止办学,1家取消办学资格。三是在全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方案,全面排查,按时间节点推进。
(24)关于补贴申领、岗位招聘环节存在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补贴申领审核。加强补贴申领审核。督促各县(市、区)举一反三、对2020年的以工代训补贴进行复查,核实以工代训台账。核实企业职工身份,核查申报补贴材料,核对资金拨付程序。按照省市县三级部门相关规范文件执行,压实责任。二是加强全市公益性岗位招聘管理。要求各县(市、区)对目前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料重新梳理审核,市局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公益性岗位招募流程无误。目前市人社局通过核查市级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和鲁山县2022年公益性岗位所有报名资料,核对报名、审核、公示相关流程,确认全环节符合流程正常办理。同时通过视频会、座谈交流会等形式重新梳理公益性岗位工作开展流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确保全市统一步调、工作依规开展。依据省级、市级在“互联网+就业创业”内查实的公益性岗位风险预警数据,通报各县(市、区)及时进行排查跟踪处理,目前已核查风险数据27条,及时处理27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政策帮扶落到实处。三是不断加强就业创业人员能力提升。上半年开展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共对68人就当前宏观经济分析及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等进行培训。8月底,开展全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共培训480人,在培训班上围绕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按照最新业务经办流程进行业务梳理,对公益性岗位招聘、上岗、管理、退出等全流程进行授课,提升基层工作人员能力,确保业务办理流程规范透明、统一有序。
(25)关于对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风险研判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长效制度建设。落实《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和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二是加大对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县(市、区)公开招聘工作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由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对招聘方案进行审批。各县(市、区)根据批复,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自6月份以来,对鲁山县、新华区、湛河区等公开招聘工作方案进行批复。三是建立平顶山市人事考试测评第三方机构名录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自愿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人事考试第三方机构。要求各县(市、区)确需委托第三方考试测评服务机构提供服务考试的,需从名录库内选择,确保考试测评服务全过程可追溯、可追责。截至目前,已公布2批16家单位。四是强化纪律监督,依法从严治考。招聘考试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确保招聘考试全过程公开透明。在制定的招聘方案中,明确各地纪委监委要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6)关于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督促下属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了三重一大及财务有关规定,规范经费支出流程,落实逐级审核审批制度,大额费用支出均经班子集体研究后按规定程序支出。二是完善财务制度。监督指导下属单位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了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坚决杜绝固定资产、会计科目记账错误等问题的发生,并要求有关单位尽快通过公务员招录配齐专职财务人员。四是规范费用支出。今后组织的各项人事考试监考劳务费支出均采用考点学校开具发票,公对公转账方式进行。五是开展内部审计。已将截至2022年底的财务账目审计完毕,今后定期聘请第三方会计师和审计事务所提供政策咨询和财务年度审计服务,加强政策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党员干部作风亟待改善
(27)关于提前退休审核不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业务经办人员教育学习。针对提前退休审核不认真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对涉及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批评,强调要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责任心,形成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组织业务办理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提前退休业务政策法规,进一步熟悉掌握业务工作流程,不断夯实业务基础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二是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审核流程。明确申报材料,完善审核方式,严格审核标准。巡察期间发现的部分企业退休退职表填写不规范,职工申请退休时间晚于企业公示日期问题,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同时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的严格把关,对今后提前退休业务的办理,坚持依据职工档案原始记录进行审核,对档案材料不完整,关键材料缺失,以及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认真审核,做到审慎从严,查实一个办理一个,确保申报资料更加严谨、规范,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强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理环节风险防控。加强内控管理,和社保经办密切配合,落实各自主体责任,确保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全程留痕。巡察组抽查的2023年1月份办理的38份特殊工种职工退休退职表留存资料未经市社保中心盖章问题,我们立行立改,当月已会同社保中心共同进行整改,对38份职工退休退职表逐一查实核对,由待遇支付经办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社保支付业务专用章,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为查缺补漏,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组织对2023年度已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留存资料进行了排查,共排查291名职工资料,未发现上述问题。今后会加强养老行政部门与社保经办联审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经办、审核、支付岗位,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监督,堵塞漏洞,确保社保基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28)关于违反纪律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肃廉洁纪律。上半年,市人社局围绕魏国强、秦路伟、汤钦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组织了以案促改活动,传达全省人社系统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并组织了全市人社系统警示教育活动。根据市人社局党组要求,市社会保险中心于7月27日上午专题约谈了舞钢市社保中心负责人及当事人,进一步重申纪律、统一思想;舞钢市人社局、舞钢市社保中心针对办公室摆放香烟、酒水问题,当事人在班子会议上均作了检查、一把手组织了专题谈心谈话,在本系统内召开了专题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二是强化督查,严肃值班纪律。针对劳动监察系统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不定时抽查,并及时通报抽查结果,对出现问题的严肃处理。在官网、新闻媒体上公布各地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坚持做好节前教育,上半年分别组织了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节前教育,强调值班制度落实,尤其是节假日期间的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情况。三是严格执纪,严肃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局长侯树辉在局长办公会上专题对工作纪律进行了强调和安排,严格工作纪律,同时做好检查督促,机关开展工作纪律整顿3次,机关作风明显提升。
(29)关于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持续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全系统学习。市人社局通过各基层党组织认真组织党规党纪应知应会学习,在参加市纪委组织的全市党规党纪应知应会知识线上测试中,因参与度高、平均成绩好,于8月11日在网上被通报表扬。二是深化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根据市人社局党组要求,市社保中心指导石龙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召开了全体会议,通报了问题、通报了个人,就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工作纪律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石龙区社会保险中心重新制定了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组织了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并进行了理论测试。三是针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约谈有关责任人。根据市人社局党组要求,7月27日上午市社保中心专题约谈了石龙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和当事人,进一步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纪律等,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
(30)关于档案管理不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劳动监察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出台《全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案卷归档、保管制度》,要求全市劳动监察部门严格按照制度,对案卷及时归档,由专人进行案卷档案管理。市劳动监察支队已将2019年以来的所有已办结案件进行归档整理,设立专门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管理室,每月由专人对案卷档案整理一次。二是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老旧档案整理。将三楼档案室五年以上老旧档案资料单独设档案室存放,五年之内档案统一按类别、按年份分类,装柜归档。档案室设专人管理,明确档案专管员的职责,把好借阅、接收关,认真检查档案质量,切实保证各部室档案定期归档。健全规章制度,档案管理相关制度上墙,严格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4.持续性推进资金整改不到位
(31)关于社保基金疑点数据整改相对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压紧整改责任。专门成立了由市社保中心负责人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保基金疑点数据整改滞后”问题整改工作专班,负责全面协调推进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自身存在问题,印发了《社保基金疑点数据整改滞后问题的整改方案》,建立了巡察督办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紧盯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通过市社保中心班子会周研判、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重点问题进行现场督导等措施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巡察督办问题全面整改。二是深入核实数据,全力追讨违规领取基金。通过协调公安、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协助核实冒领人员相关信息,协调合作银行查询、冻结冒领人员银行账户,社保经办机构跨区域配合深入调查等措施,深入查摆冒领人员相关信息及问题根源。精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推进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分期追回、银行协助划扣追回、移交公安部门追回、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等多种追讨手段,完成一项、销号一个,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清零见底。经深入核实确认,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工伤保险问题实际涉及违规领取人数为269人,金额为290.53万元(其中2人为重复报送、45人不存在违规领取、5人应追金额统计有误)。截至目前,已追回258人冒领待遇共220.40万元,剩余11人经社保经办机构追讨、移交公安部门、申请银行协助划扣等途径均无法追回后,已走法律程序,起诉至人民法院,其中9人正在诉讼中,1人经法院二审驳回了上诉请求,1人因无可执行财产已终本。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100人,金额17.46万元,截至9月22日,全市已追回83人14.2万元,剩余17人中,1人已起诉至人民法院被驳回诉讼;2人经户籍地村委查询为空挂户;1人家庭情况严重困难由所在地村委出具家庭严重困难证明;13人已多次联系本人并在官网公示,移交法院处理。三是加强信息共享,完善风险防控制度机制。我局牵头召开了全市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作工作联席会议,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分别签订了数据共享协议,累计共享各部门各类死亡人员信息81009条,服刑人员信息9338条,并充分发挥《平顶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数据共享比对和业务协作工作机制》作用,全面开展跨部门数据共享比对,运用大数据手段从源头上及时发现违规领取风险,对重复缴费、重复领取待遇、死亡冒领、参保关系转移等情况将基金风险防控“关口前移”。规范追缴程序,印发了《平顶山市2023年度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反欺诈工作方案》,通过“数据比、系统筛、现场核”等各种方式,坚决做到有疑必查、即查即改,对于涉嫌欺诈骗保的,依法做好案件查处、移送、追缴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和威慑力。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了《企业、机关养老和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失败业务的信息反馈处置机制》《信息系统管理制度》《2023年平顶山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数据共享比对工作方案》《平顶山市失业保险中心失业保险稽核办法》等15项风险防控制度,并汇总整理人社部、省人社厅和我市相关政策文件74个,印制了《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文件制度汇编》发放至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在七县五区同步开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共同守护社保基金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悬挂警示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就欺诈骗保各种违规行为、举报投诉渠道等方面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保基金反欺诈相关政策的知晓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先后召开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会和关于吸取典型案例教训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社保领域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持续深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案例警示干部职工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不断提升干部职工风险意识、法纪意识。
(32)关于巡察反馈“代收‘四金’滞留账户”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抽调相关人员成立工作专班,一是对原始收费票据存根逐一进行整理归档,目前对零乱的收费票据存根已按年月日整理完毕;二是提取2006年至2015年全部代理人员的欠费信息逐一进行核实比对。截至目前已核实比对出16人,其中:已对账补缴14人,补缴金额148563.84元(本金74281.92元、滞纳金74281.92元);退费2人,退费金额19873.56元,以上共计金额168437.4元。
(33)关于审计反馈的“企业养老保险金暂付款135万至今挂账”问题未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年3月我局向市政府请示,申请通过财政资金解决该遗留问题,2023年6月28日,135万财政资金拨付到账,用于弥补企业养老保险基金。
(三)自身建设仍需加强,组织基础夯得不牢
1.理论学习有欠缺
(34)关于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3月至7月,共组织党组会18次,学习第一议题18次,由局机关党委提出“第一议题”内容建议方案,经局领导审定后认真抓好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中心组成员学习调研制度》。常态化坚持学习签到、请销假报备、研讨交流等,将中心组学习与“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行动结合起来,以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问题为目的,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三是研讨交流常态化,局班子成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抓好分管科室、所属党支部的各项专题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工作交流,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35)关于学习内容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跟进学习。常态化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指示要求、新理论、新思想、新要求,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理论学习安排在党组会、支部学习会、工作例会、专题会议等,根据自身理解,结合工作实际将领学内容进行传达学习,杜绝照本宣科。二是做好重要指示精神的研讨交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安排意见〉的通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2023年3月至7月,共组织中心组学习3次,并把学习内容与人社工作紧密结合开展深入交流研讨。三是做好学习统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好局长讲党课、人社大讲堂等活动,目前共组织人社大讲堂7次,切实把理论学习转化为转作风、树新风的具体实践,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6)关于指导督促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细化方案。印发《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十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平人社办〔2023〕76号),结合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技能培训等目标任务,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将新要求、新任务、新目标细化为具体工作方案,为开展各项工作明确目标方向。二是跟进督促。采取季度通报、半年点评、年度评比的方式,强化专项工作方案开展成效检查,紧抓工作方案落实。依托局成立的专项指导服务组,定期到分包县(市、区)督促抓好人社各项工作落实。
2.机关党建存在虚化、弱化倾向
(37)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党建工作研究,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首要职责。利用党组会第一议题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2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1次,专题听取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报告1次,把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二是严格按程序组织换届。中共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换届工作在市直工委的指导下积极开展,8月底已全部完成;各基层党组织在局机关党委的指导下,目前也已全部完成总支(支部)换届工作。三是改正工作作风。坚决把改进文风会风纳入改进工作作风范畴,以开有效的会、讲管用的话、发有“干货”的文为工作原则,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倡导简练、快捷、朴实的文风会风,着力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坚决杜绝假大空和抄袭现象发生。
(38)关于机关党委履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专题党务培训。2023年7月27日,邀请了市直工委委员蔡学礼以《如何做好新时代的党务工作》为主题组织了党务工作培训,将人社系统所有中层以上干部及各级党组织骨干全部纳入培训范围,提升从事党务工作人员履职能力。二是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汇报工作。研究安排党建工作。2023年6月29日,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听取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汇报,并对下半年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加强指导考评。7月上旬,机关党委对上半年各基层党组织实地开展调研,对“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及时了解基层党建短板,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提升。今后调研检查工作将按照党建工作要点长期常态开展。四是抓好组织生活落实。制定领导干部党支部联系点情况汇总表,局党组成员结合分工,做好局属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
(39)关于民主生活会“后半篇文章”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把管党治党责任贯彻好。领导班子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过好组织生活。各基层党组织在领导班子的示范带领下,严格执行组织纪律,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3年6月29日,市人社局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制定的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组织,邀请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领导到会指导,所有民主生活会材料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审核把关。二是坚决把对照检查的问题整改落实好,注重整改实效。对民主生活会中检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总,逐项梳理列出“问题清单”,追本溯源、精准把脉,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台账,相互查找问题37条,理清轻重缓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推动整改落实“立竿见影”,切实在落实中敢于动真碰硬,在推动中见真章出实效,真正确保整改落实阶段做深做细做实,到位到份到底。三是切实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运用好。敢于正视矛盾,“一把手”率先垂范,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维护党的根本利益出发,诚心诚意沟通思想,推心置腹交换意见,促成了风清气正的党内环境,有力地增强了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3.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
(40)关于组织生活不正常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组织各级党组织换届。制定支部换届台账一览表、支部委员基本情况台账,全面掌握基层党组织情况,对于应换届而未换届的及时督促提醒,确保组织健全、班子齐全。2023年7月,根据“三定规定”“平顶山市社会保险中心在汝州市、舞钢市、宝丰县、叶县、鲁山县、郏县、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设立10个分支机构”之规定,已将10个县(市、区)社保中心党组织关系全部转至市人社局,并新选举成立了第一届平顶山市社保中心委员会和第一届平顶山市社保中心纪律委员会。根据机构改革情况,选举成立了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总支部委员会,对局机关三个支部的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了调整并完成局机关三个支部的换届工作。二是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督导,进行互学互比互促。7月上旬组织了各级基层党组织对“三会一课”记录本进行巡展检查评比。三是建立组织生活台账。结合工作实际对机关三个支部和各别基层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进行调整后,认真制定组织生活台账、方案计划,并按照台账方案积极开展组织生活;领导干部按照分包支部情况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今年第三季度,各支部分别开展了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读书会、唱红歌、公益捐款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41)关于党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立党费专户。2023年7月,已按照党费管理要求开设党费账户,并向市财政局完成报备。二是按时足额收缴党费。2023年8月份,我局完成党务云系统建设,党费收缴可实现网上收缴,系统管理员通过群发信息的形式提醒党员缴费,所有党员缴费情况清晰、记账准确。三是严密控制党费支出。提升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能力,做好党费预算收支规划和审核,确保党费收缴数据精准真实,党费列支符合要求,坚决杜绝超范围列支问题,科学规范党费管理。
(42)关于党员发展程序有瑕疵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支部书记培训。今年7月份,邀请市直工委委员蔡学礼,对我局基层党务工作者开展专题党务知识培训;组织一次支部党务工作者学习发展党员相关文件和资料,进一步熟练掌握入党流程。二是严格审查机制。原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完成后,我局共有党员728人,待机关党委换届完毕,将认真梳理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情况及发展计划,确保今后按要求有计划发展党员,进一步完善党员工作。三是针对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组织专题整改。对各党支部3年以来发展的5名党员档案材料进行梳理检查,针对会议记录不完整、报备不及时等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4.意识形态工作有短板
(43)关于“四种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培训。2023年7月7日,邀请了市委宣传部一级调研员董玉玺,以《知行合一 守责担当,打好打赢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主动仗》为主题,组织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局机关中层以上及所有基层党组织骨干全员参加培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能力。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报告。在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中进行专项报告,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项安排部署。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局党组专题会议。通过第一议题学习、专题研究等,强化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坚决将意识形态“四种责任”落到实处。
(44)关于制度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迅速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真正用制度管人管事,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与党建工作一起安排部署和考核考评。二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检查。7月上旬,对基层党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项领域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文化宣传氛围不浓厚、宣传展板过时、图书室建设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三是用好年终总结。开展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专项述职,确保党对意识形态的绝对领导,全面把控意识形态阵地,化解系统风险。
(45)关于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网络阵地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互联网发布审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网;专项组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管理人员培训,及时检查更新网上发布内容。2023年4月至7月,我局官网发布信息252条、微信公众号更新信息49条,全部按照规定严格进行了审批。二是抓好意识形态线下阵地建设。及时检查督促做好局系统文化走廊、宣传阵地建设,重点抓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严格各类论坛、报告等活动审批。7月份组织的意识形态培训,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了报备审批。三是健全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台账。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深入排查,并及时进行汇总整理逐条整改。上半年,共组织意识形态风险排查2次,其中第二季度排查出风险点6条。
5.干部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46)关于统筹优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相对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一是分批调整配备空缺岗位。3个局直属事业单位共空缺6个副科级领导岗位,目前已补充3名副科级领导职务,剩余3名副科级领导职务已制定调整方案,计划于近期组织干部选拔相关程序。二是加强干部建设规划调研。对社保中心组织开展了人事工作专题调研,全面摸底了干部队伍情况,对县区社保中心10名负责人和市社保中心12名中层干部开展民主评议,为下一步干部社保队伍整体部署做好前期准备。
(47)关于编制资源利用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一是建立空编台账。按照编制类型和财政供给方式,分单位摸清编制空缺情况,建立空编台账;二是制定了用编规划。针对全系统编制空缺情况,结合单位职能、编制类型和年龄结构科学研究制定用编计划,计划通过多种渠道分批次使用编制资源;三是加大人员补充力度。通过事业单位调动为局直属事业单位补充6名工作人员,计划通过公务员转任、全省公务员考试为局属参公单位补充数十名工作人员。
三、建机制、促长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梳理出了一些薄弱环节,完善了一些制度机制,解决了一些问题,也极大地推动了干部思想理念和工作作风的转变,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职工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工作的规范性明显提高,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市委要求相比,整改落实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巡察整改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处理好集中整改工作与日常性工作的关系,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一改到底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恒心,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确保整改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推动全市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贡献力量。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抓紧抓牢思想政治建设,发挥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把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人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推进人社工作发展的根本遵循。
(二)着力构建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坚持见微知著,举一反三,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不断深化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对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推进任务落实。对整改工作滞后、效果不好的,及时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问题清零见底。
(三)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人社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75-2978806
通讯地址:平顶山新城区行政服务综合楼653室
邮政编码:467036
电子邮箱:rsk2978806@163.com
中共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