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育博士后青年拔尖人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7 来源:

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市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选育第十四批平顶山市拔尖人才的通知》(平组通202534号)相关要求,市人社局负责初步遴选博士后青年拔尖人才,现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博士后人才目前为平顶山市所属或驻平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取得博士后证书出站后,到我市域内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出站时间不超过3年的博士后。本人应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学风正派,事业心强,在同行业中专业造诣深,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身体健康

二、推荐数量

全市计划选拔博士后青年拔尖人才10名左右,各单位

对本单位符合基本条件的博士后人员可应报尽报,单位初步推荐不做名额限制,由市人社局汇总后按要求进一步遴选。

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于9月28日前报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申报材料包括推荐人选审批表、推荐人选评审表、推荐人选汇总表、推荐人选的相关证明材料等附件,每人装订一册(详见附件5申报人选材料复印件装订顺序及说明)。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需携带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按申报材料复印件装订顺序摆放),方便部门遴选工作人员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当场返还。

四、联系方式

电话:2978801  2979956   

地址:市行政综合楼560房间

邮箱:pdszjk2010@126.com


    附件第十四批拔尖人才填报说明及相关表格.rar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