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知
为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权益,确保2025年度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守缴费期限
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务必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5年度养老保险费用的足额缴纳。逾期未缴的,将无法补缴,可能影响缴费年限累计及未来退休待遇核算。
二、完成基数补差
自2025年7月1日起,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以6385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831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19155元(300%)。目前税务系统已根据2025年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标准,产生7月—10月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差额的补缴工作。2025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缴费的,将无法补缴,并对退休待遇计算产生不利影响。
请灵活就业人员高度重视,尽快核实欠费情况,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欠费补缴。税务机关及社保经办机构将通过提醒、引导等方式督促依法缴费,请个人积极配合,按时办理相关缴费事宜。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税务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12366、12333热线电话。
平顶山市税务局 平顶山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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