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用人单位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31 来源:

为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确保2025年度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5年7月1日起,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以6385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831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19155元(300%)。目前税务系统已根据2025年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标准产生7月—10月社会保险费差额计划,请各缴费单位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差额补缴工作。在此期限内补缴不收取滞纳金。

请各缴费单位高度重视,尽快核实欠费情况,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社保缴费及基数差额补缴。税务机关及社保经办机构将通过提醒、引导等方式督促依法缴费,请各企业积极配合,按时办理相关缴费事宜。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税务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12366、12333热线电话。



平顶山市税务局 平顶山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