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市202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第七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6〕84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七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6〕85号)精神,经基层推荐、专家评议、征求意见等程序,确定平顶山市202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正式推荐人选5名,后备推荐人选1名;第七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正式推荐人选7名,后备推荐人选2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6月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推荐人选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375-2979991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0375-2979956 市人社局专技科
0375-2978838 市人社局职建科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行政综合楼560房间
附件1:平顶山市202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推荐人选.pdf
附件2:平顶山市第七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pdf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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