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派遣单位2025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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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26〕1号)要求,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本级劳务派遣单位进行信用等级评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16日。若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拨打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0375-297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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