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抓共管 跑出根治欠薪“加速度”-平顶山市纪委监委助力根治欠薪工作综述
平顶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 作 简 报
第2期
平顶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齐抓共管 跑出根治欠薪“加速度”
-平顶山市纪委监委助力根治欠薪工作综述
根治欠薪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由于建设领域情况复杂,欠薪行为时有发生。2020年,为了更好地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平顶山市纪委监委呼应市人社局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的建议,把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纳入“六稳”“六保”监督检查“大盘子”,对各县(市、区)党委开展根治欠薪情况进行督导和跟踪问效,并把其列为各县(市、区)党委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绝大多数的县乡两级党委政府闻令而动,扛起了根治欠薪的大旗。市人社局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借势而为、协同联动,推动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落地,妥善解决各类欠薪问题,形成“1234”工作模式,跑出了根治欠薪“加速度”。全年共处理欠薪案件225起,为2548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487.4万元,同比下降36.9%、33.5%、48.9%。平顶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被省政府评定为A级,市人社局在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
围绕“一个目标”,即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和动态清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六稳”“六保”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也明确要求在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是市人社局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凝聚“两股力量”,一方面成立市政府主导的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把人社、住建、公安等22个市直部门列为成员单位,突出“主体”力量;另一方面成立市纪委监委主导的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把综合监督22个市直部门的2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列为成员单位,发挥“监督”力量。市人社局、驻局纪检监察组分别作为两个领导小组的办公室,积极发挥组织协调、桥梁纽带作用,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报送、问题台账、联合检查、督查督办等制度机制,最大限度提升治理效能。
抓住“三个关键”,一是推广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抓手,变被动“治欠”为主动“防欠”。全市157个在建工程项目全部设立工资专用账户并纳入监管系统,实现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动态监管,周通报、月排名、年考核,排名靠后的通报批评。二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探索“互联网+劳动监察”工作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企业用工情况监督检查。全年共检查用人单位3426户(次),其中建筑业1380户(次),补签劳动合同1.18万人次。三是严格联合惩戒机制。综合运用下发督办函、约谈批评、调整诚信等级、行政处罚、移交司法部门等措施,积极营造凡违必惩高压态势。2020年,公开曝光2起重大欠薪违法行为,集中约谈23个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10家企业被评为C级,1家企业被逐出平顶山市场。行政处罚8人,刑事拘留4人,批准逮捕1人,移送起诉4人。
做实“四项保障”,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在做实做细常态化宣传教育的同时,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月活动为抓手,面向农民工、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劳务企业等群体,集中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市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0余条,制作宣传展板30余块,设立咨询点11个,切实增强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持续提升农民工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二是畅通反馈渠道。对发现的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实行“双轨”反馈。一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将相关问题反馈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另一方面,以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将相关问题反馈属地纪委或相关派驻机构,督促整改落实并跟踪问效。截至目前,已向相关县(市、区)纪委、派驻机构发放《根治欠薪督办函》12份,相关单位均已按要求进行整改。三是严格督查问责。印发《关于深入落实治欠保支定期督查制度和问责制度的通知》,将政府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具体化,并明确了8种问责情形。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协同拟定县(市、区)政府考核指标7类17项,行业监管部门考核指标6类16项。根据工作形势,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移交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置,倒逼政府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有效落实。四是完善制度机制。出台《平顶山市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等配套文件,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在全市建设领域推行《劳动者计酬手册》,实现对施工现场劳动用工情况、工资支付状况动态管理。建立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预警防控机制,实行“三色预警”,通过预警监测、预警处置、预警上报、预警监管,对反映出的共性、行业性、季节性违法行为,发出预警提示。建立群体上访事件联合接访、重大欠薪案件联合办理、突发事件联合处置机制,在敏感节点安排专人接访,分流处置信访案件,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