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06 来源:

为警示和震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29号)《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058号),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公布1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按照“谁执法,谁认定,谁负责”的规定,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有关用人单位和个人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2021126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局) 

 

附件

平顶山恒建置业有限公司

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案

 

 

违法主体:平顶山恒建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MA40F7XC34

法定代表人:梁晓婷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中央花园小区1号楼12层1207号

 

违法事实:经查,平顶山恒建置业有限公司在平顶山市新华区杨官营村旁恒大悦珑湾项目存在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的违法行为

处理情况:2020年91,平顶山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平顶山恒建置业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该公司逾期没有改正。2020年916,平顶山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平顶山恒建置业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该公司逾期没有提出申请听证。2020927平顶山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平顶山恒建置业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47平顶山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平顶山恒建置业有限公司下达催告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2021517,平顶山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件移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罚款100000元和加处罚款100000元同日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机关受理,目前正在办理中。近日,该款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