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13 来源:

为警示和震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29号)《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公布1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20221214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平顶山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案

 

违法主体:平顶山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MA9FTDGH1F

法定代表人:侯方方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经一路与纬五路交叉口东北角东方今典营销中心二楼第三间

违法事实:经查,2021年10月以来平顶山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平顶山市新华区东方今典御府项目存在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的违法行为

处理情况:202297,平顶山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件移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罚款95000元同日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机关受理,目前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