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社局关于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8 来源:

为警示和震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29号)《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公布1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2023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河南鑫瑞达节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拖欠工资案

 

违法主体:河南鑫瑞达节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5516346597

法定代表人:王爱景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召村(南二环路东段产业工业园区)

违法事实: 2022年9月5日,刘杰、李跃丽等10人在湛河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投诉河南鑫瑞达节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2022年9月8日湛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企业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经查,河南鑫瑞达节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刘杰、李跃丽等10人工资共计80072.6元。

处理情况:2022年9月21日湛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企业未能及时支付。随后湛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11月1日下达处理事先告知,该企业支付了6772元工资。2022年11月10日又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其支付剩余8名员工工资共计73300.6元。处理决定下达后该企业于2023年1月21日支付8名工人工资各2000元共计16000元,其中投诉人王凯阁工资已全部结清。

2023年5月15日湛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河南鑫瑞达节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下达催告书,复议期满后将申请新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23年6月7日新华区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对河南鑫瑞达节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下欠刘杰工资4315.6元、聂向兵工资3936元、马来卷工资8343.2元、李跃丽工资17188.8元、张秀红工资8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