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河南威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移出惩戒名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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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列入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将当事人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停止公开相关信息。第一款:当事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期限届满的。
2023年8月1日,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河南威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陈诗卉及相关责任人卫明宇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现3年期限届满,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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