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转入

发布日期:2017-12-28 来源:

事项名称:组织关系转入

一、服务对象:人事代理人员党员

二、设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14〕10号)

三、受理部门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

四、办理地址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四楼人事代理服务厅

五、受理条件1.非公有单位集体在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人员中的党员;2.在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个人委托存档的党员,包括:人事档案已存入中心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3.在民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工作,但所在单位暂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4.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

六、申请材料1.在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委托人事代理的存档凭证原件;2.《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4.两张二寸彩色照片。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九、咨询电话0375—4996895

    十、监督电话0375—4996862

十一、办理流程

(一)非本市转入党组织关系的程序

1.持原所在地党组织开具组织关系介绍到平顶山市市委组织部组织科报道;

2.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关系介绍到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科;

3.市直机关工委再将组织关系介绍到市人社局机关党委;

4.市人社局机关党委再将组织关系介绍到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

(二)本市转入党组织关系的程序

1.原单位党组织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到市直机关工委;

2.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科)转介绍信到市人社局机关党委;

3.市人社局机关党委再转介绍信到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

十二、办理流程图

组织关系转入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