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转出(人才交流中心)
事项名称:组织关系转出
一、服务对象:人事代理人员党员
二、设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14〕10号)
三、受理部门: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
四、办理地址: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四楼人事代理服务厅
五、受理条件:需要将组织关系正常转出的党员
六、申请材料:1、在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委托人事代理的存档凭证原件;2、党费收据原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4、党员手册原件;5、提供将要转入的基层党组织名称和其上级党组织名称,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及电话。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九、咨询电话:0375—4996895
十、监督电话:0375—4996862
十一、办理流程:1.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至外省、市的程序,请参照同类转入程序逆向办理;2.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至本市单位的程序,请参照同类转入程序逆向办理;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没有提出转正申请,要求将组织关系转出者,须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能证明其思想和行为表现的书面鉴定(无单位者由居住地社区或居委会出具),允许将组织关系转出;4.人事档案转出时,其党员组织关系需同期转出。
十二、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