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转出(人才交流中心)

发布日期:2017-12-28 来源:

 事项名称:组织关系转出

一、服务对象:人事代理人员党员

二、设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14〕10号)

三、受理部门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

四、办理地址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四楼人事代理服务厅

五、受理条件需要将组织关系正常转出的党员

六、申请材料1、在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委托人事代理的存档凭证原件;2、党费收据原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4、党员手册原件;5、提供将要转入的基层党组织名称和其上级党组织名称,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及电话。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九、咨询电话0375—4996895

   十、监督电话0375—4996862

十一、办理流程1.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至外省、市的程序,请参照同类转入程序逆向办理;2.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至本市单位的程序,请参照同类转入程序逆向办理;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没有提出转正申请,要求将组织关系转出者,须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能证明其思想和行为表现的书面鉴定(无单位者由居住地社区或居委会出具),允许将组织关系转出4.人事档案转出时,其党员组织关系需同期转出。

十二、办理流程图:

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