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预防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工伤预防费
二、 适用范围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3号)精神,结合全市安全生产管理、职业病防治和工伤保险工作实际,制订《平顶山市工伤预防费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在全市9个县(市、区)及新城区、高新区实施。
三、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四、申报材料
①平顶山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书
②平顶山市工伤预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平顶山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
④平顶山市工伤预防项目费用预算说明
⑤平顶山市工伤预防项目资格证明材料
五、办理程序
①申请②审查
六、办理时限
在每年工伤保险基金年度决算后完成(3月份左右)。
七、咨询办理
①现场咨询: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56房间
②电话咨询:0375-2978899
八、监督电话:
平顶山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0375-297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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