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业务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1-05-11 来源:

企业等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1.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参保登记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社会团体、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参保登记提供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途径

到批准登记的行政部门所在县(市、区)的养老保险大厅办理。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申请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应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某险种在其他省份参加的,申请单位应提供该险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经核验后可不在本地参加相应险种。


企业等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1.填写《河南省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二、办理途径

1.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办理(http://222.143.34.121)

2.通过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养老保险受理窗口线下申报办理。

三、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单位社会保险注销登记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1.填写《河南省社会保险单位注销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单位注销的法律文书。

二、办理途径

通过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养老保险受理窗口线下申报办理。

三、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办理注销登记时,用人单位有欠费的应先结清全部欠费,同时将该单位名下全部人员清零。

 

企业职工参保登记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1.填写《河南省企业职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批量)》(线上)或《河南省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建立(恢复)申报表》(线下),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时补缴累计时长不足3年的,应提供补缴职工的原始档案、书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等原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参保时补缴累计时长超过3年(含)的,除提供上述原始资料外,应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或职工本人自愿签署的《补缴养老保险费告知承诺书》。

二、办理途径

1.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办理(http://222.143.34.121)。

2.通过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养老保险受理窗口线下申报办理。

三、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为职工申请参保登记时,须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参加企业养老(含灵活就业人员)、工伤、失业保险,但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除外。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办理指南

所需资料

1.填写《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途径

1.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办理(http://222.143.34.121)。

2.通过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养老保险受理窗口线下申报办理。

三、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灵活就业人员应及时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缴费时可选择税务部门提供的任一缴费方式。

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中断社会保险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1.填写《河南省企业职工中断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批量)》(线上)或《河南省参保职工中断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线下)并加盖单位公章。

2. 5至10级伤残职工提供《解除劳动合同书》及本人书面申请(7-10级伤残职工合同期满,可不提供本人书面申请)。

二、办理途径

1.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办理(http://222.143.34.121)。

2.通过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养老保险受理窗口线下申报办理。

三、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1至4级伤残职工不能解除合同,应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社会保险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1.填写河南省参保职工中断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途径

1.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办理(http://222.143.34.121)。

2.通过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养老保险受理窗口线下申报办理。

三、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参保人员信息变更办理指南

一、所需材料

1.填写《河南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变更姓名、性别、证件号码、民族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公安部门提供的证明或参保单位出具的证明(正式红头文件)。

变更出生日期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

变更参加工作日期、档案出生日期的,需提供人事档案。

二、办理途径

1.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办理(http://222.143.34.121)。

2.通过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养老保险受理窗口线下申报办理。

三、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办理指南

所需资料

1.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及本人委托书)。

2.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二、办理途径

1.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办理(http://222.143.34.121)。

2.通过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养老保险受理窗口线下申报办理。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参保人员在全省范围内流动就业的,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内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及本人委托书)。

二、办理途径

1.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办理(http://222.143.34.121)。

2.通过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养老保险受理窗口线下申报办理。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变更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1.填写《河南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更正年度上一年度的工资表(1-12月)并加盖单位财务部门公章。

3.新入职职工提供劳动合同。

二、办理途径

1.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办理(http://222.143.34.121)。

2.通过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养老保险受理窗口线下申报办理。

三、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企业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办理指南

(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的)

 

一、所需资料

1.申请补缴1995年1月1日前时段的:

①填写《社会保险补收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原始档案原件。

2.申请补缴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后时段的:

①填写《社会保险补收申请表》。

②劳动合同原件。

③历年工资发放表原始资料原件。原则上,工资发放表不少于每半年一张。

3.用人单位申请补缴时长累计超过3年的,须同时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任一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或经职工本人签名(指印)的《补缴养老保险费告知承诺书》。

二、办理途径

1.用人单位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办理(http://222.143.34.121)。

2.到参保人员所在的市养老服务大厅受理窗口线下办理。

三、办理时限

18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补缴业务的申请主体是用人单位,个人提出补缴申请的不予受理。职工已离开原用人单位的,由原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原单位已不存在的,由承接原单位职工管理职能的相关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补缴时段涉及多个用人单位的,由相关用人单位分别在各自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缴,补缴后按我省现行政策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2.补缴业务按相关规定加收滞纳金,加收的滞纳金数额不高于欠缴养老金数额。

3.对经核准的允许补缴时段,用人单位应一次性足额补缴欠费。因故不能一次性足额补缴欠费的,按照从后往前的时间顺序补缴相应时段,未补缴时段以后不再补缴。

企业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办理指南

(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含)的)

 

一、所需资料

1.申请补缴1995年1月1日前时段的:

①填写《社会保险补收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原始档案原件;申请补缴时段存在临时工经历且档案中无连续记录的,须同时提供临时工工作期间的工资发放表等能够证明职工连续工龄的原始资料原件。

③填写《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含)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资格核准表》(以下简称《核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填写《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含)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资格核准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2.申请补缴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后时段的:

①填写《社会保险补收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劳动合同原件。

③历年工资发放表原始资料原件。原则上工资发放表不少于每半年一张。

④填写《核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填写《汇总表》。

3.用人单位申请补缴时长累计超过3年的,须同时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或经职工本人签名(指印)的《补缴养老保险费告知承诺书》。

二、办理途径

1.到行政服务大厅社保咨询窗口线下申请初审

2.初审同意后,由用人单位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办理(http://222.143.34.121),或到新城区市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社保窗口线下办理。

三、办理时限

18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补缴业务的申请主体是用人单位,参保职工个人提出补缴申请的不予受理。职工已离开原用人单位的,由原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原单位已不存在的,由承接原单位职工管理职能的相关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补缴时段涉及多个用人单位的,由相关用人单位分别在各自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缴,补缴后按我省现行政策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2.补缴业务按相关规定加收滞纳金,加收的滞纳金数额不高于欠缴养老金数额。

3.对经核准的允许补缴时段,用人单位应一次性足额补缴欠费。因故不能一次性足额补缴欠费的,按照从后往前的时间顺序补缴相应时段,未补缴时段以后不再补缴。


企业个人社会保险欠费补缴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1.填写《企业个人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申请补缴时长累计超过3年的,须同时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或经职工本人签名(指印)的《补缴养老保险费告知承诺书》。

二、办理途径

1.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办理(http://222.143.34.121)。

2.通过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养老保险受理窗口线下申报办理。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单位信息变更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1.填写《河南省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单位信息变更所对应的相关文件材料。如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单位账户名称和开户银行及账号等。

二、办理途径

1.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办理。

2.通过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养老保险受理窗口线下申报办理。

三、办理时限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7个工作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个工作日。

 

 


参保人员信息变更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1.填写《河南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与变更内容相对应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其中变更姓名、性别、证件号码、民族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公安部门提供的证明或参保单位出具的证明(正式红头文件);变更参加工作日期、档案出生日期、个人身份、干部标志的提供人事档案,退休人员同时提供经办机构核定的《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

二、办理途径

1.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办理。

2.变更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的可通过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养老保险受理窗口线下申报办理;变更参加工作日期、档案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应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养老保险受理窗口线下申报办理。

三、办理时限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7个工作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个工作日。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1.提供《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提供《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3.退役军人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还应同时提供《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

4.退役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将补助资金交退役军人本人的,还应提供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补助资金分别缴至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指定账户的银行转账回执。

二、办理途径:

通过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养老保险受理窗口线下申报办理。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退役军人所在部门或本人缴存的补助资金后才能为退役军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出业务

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办理途径

1.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办理(http://222.143.34.121)。

2.通过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失业保险受理窗口线下申报办理。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参保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转出地失业保险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二、办理途径

1.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办理(http://222.143.34.121)。

2、通过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失业保险受理窗口线下申报办理。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参保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手续前不慎遗失《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的,应及时到转出地失业保险社保经办机构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