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14884 | ||
信件名称: | 拖欠工资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19-12-10 |
信件内容: | 暑假在郏县天池水上游乐园工作2月多。至今没发工资。已拖欠半年,望早日处理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 | 2019-12-26 |
回复内容: | 经查,反映人李XX利用暑假放假期间在平顶山市XXXX有限公司打零工(2019年7月1日一10月7日)。该公司拖欠其工人工资4480元未予发放,情况属实。郏县劳动监察大队当即责令XXXX有限公司负责人卢XX支付李XX工人工资,因该公司负责人卢XX称公司最近存在资金周转紧张情况,后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由卢XX优先支付反映人李XX工资2075元,下余2405元于2020年元月10日支付到位。反映人对此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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