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18267 | ||
信件名称: | 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员工离职公司要扣工资扣押金或者等他们招来人再放人是否合法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20-07-13 |
信件内容: | 申请离职了,经理不签字放人,说要么你不要工资不要押金,要么你等他们招来人或者一个月后,合不合法?入职什么合同也没签,公司社保也不给交,想离职还整这么一出,有没有解决办法?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 | 2020-07-14 |
回复内容: | 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反映人拖欠工资未成既定事实,如需离职,可向市劳动仲裁院提起劳动仲裁(电话:0375-2978839),如有疑问,请咨询市劳动监察支队电话:0375-298811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配合!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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