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信息 | |||
| 受理编号: | 19551 | ||
| 信件名称: | 国家统招硕士研究生不能参与新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 ||
| 信件分类: | 求决 | 提交时间: | 2020-10-10 | 
| 信件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相关规定和精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是2017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今年刚毕业的国家统招硕士研究生,但在报名新华区事业单位招聘时,因无全日制学历而无法参加报名。 | ||
| 回复信息 | |||
| 回复部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 | 2020-10-16 | 
| 回复内容: | 经与反映人联系,该反映人问题是由于招聘附件不清晰所致,已经向当事人道歉并解释政策,当事人表示理解。如有疑问,请咨询市事业管理科电话:0375-2979951。 | ||
| 回复评价 | |||
| 回复满意度评价: |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评价,请刷新页面)。 | ||

 
          
 豫公网安备41040202000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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