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2906
信件名称: 关于2021届本科毕业生档案迁移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1-06-10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在湖北上的大学,今年毕业需要把档案寄回生源地,我想具体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我院辅导员表示我未提交三方就业协议而暂拒办理档案转寄手续,具体这个相关规定是有这个强制要求吗? 2.如果我的三方协议的甲方是个体工商户(即我与个体工商户签订就业协议),档案也是转到贵局吗?如果再升学或就业需要再办理什么手续呢?是再从贵局申请转出对吗? 感谢您的回复!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1-06-15
回复内容: 第一,暂不办理档案转移一事请直接咨询本人学校及当地人社局。第二,档案转移请直接拨打0375-2979952咨询流动管理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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