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22906 | ||
信件名称: | 关于2021届本科毕业生档案迁移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21-06-10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是在湖北上的大学,今年毕业需要把档案寄回生源地,我想具体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我院辅导员表示我未提交三方就业协议而暂拒办理档案转寄手续,具体这个相关规定是有这个强制要求吗? 2.如果我的三方协议的甲方是个体工商户(即我与个体工商户签订就业协议),档案也是转到贵局吗?如果再升学或就业需要再办理什么手续呢?是再从贵局申请转出对吗? 感谢您的回复!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 | 2021-06-15 |
回复内容: | 第一,暂不办理档案转移一事请直接咨询本人学校及当地人社局。第二,档案转移请直接拨打0375-2979952咨询流动管理科电话。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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