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24006 | ||
信件名称: | 关于毕业生档案问题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21-06-28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是19年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后学校将档案统一寄至平顶山市人社局,但现在通过电话咨询以及询问市、区人才交流中心均查不到该档案情况,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 | 2021-07-05 2021-07-05 |
回复内容: | 根据《河南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实施意见》(豫社保﹝2020﹞22号)文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365天,未进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其社会保险待遇。我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站、平顶山晚报、“平顶山微报”、发放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宣传彩页、发送手机短信提醒等方式宣传、提醒离退休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根据省社保中心要求,全省每月25日停办业务,做次月征缴、拨付计划。通过查询业务经办系统,岳淑凤未进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2021年5月停发其待遇,故其2021年6月未领取到养老金。岳淑凤2021年6月28日完成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我局在2021年7月全省恢复办理业务后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待遇恢复业务,停发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8月补发。如有疑问,请咨询市社保局电话:0375-2978799. -反映人档案在人社局流动科,尚未整理入信息,稍后请拨打市流动管理科电话:0375-2979952. |
回复评价 | |||
回复满意度评价: |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评价,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