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6606
信件名称: 职称问题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1-10-04
信件内容: 领导好:现有一个关于职称晋升的问题咨询, 2020年5月,我参与一项河南省农村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在所有参与人中排名第6位(含主持人)。请问该项课题我能否在农村高级教师(副高职称)评审中作为业绩使用?在农村副高职称评审中,课题作为业绩使用时有什么具体要求?望回复为盼。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1-10-18
回复内容: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 (豫人社办〔2018〕95号)要求,教科研课题问题。教科研课题指教育科研部门、基础教研部门组织鉴定的年度教科研课题。课题一般应具有完整研究周期和档案,须附立项申评书及批准立项的通知书、开题报告、研究过程材料、中期报告、研究报告、结项(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完备的材料;教科研课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对于水平低下、高仿性课题评委会不予认可;教科研课题应有一定的研究周期,并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对于研究周期不满1年、没有投入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不予认可。已与本人电话联系解释。如有疑问,请咨询市职称科电话:0375-297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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