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26966 | ||
信件名称: | 未参保证明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21-10-20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参加的省外事业单位统考进入面试资格审核,需要开具未就业无社保证明,请问可以在人社柜台办理吗?我在外省,委托家人办理可以吗?需要携带什么证件呢?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 | 2021-10-27 |
回复内容: |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关于“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的要求,经全面清理,未就业证明、未参保证明不属我单位职责范围内事项。如对方机构需了解您有关信息,可来电、来函通过部门间核查方式进行。具体情况已和您电话沟通,您已表示清楚。 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注。 电话:0375-2978778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兴路中段平顶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邮箱:pdssbjbgs@163.com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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