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33270 | ||
信件名称: | 员工离职,克扣工资不发 | ||
信件分类: | 求决 | 提交时间: | 2022-04-05 |
信件内容: | 医院在未提前通知员工的情况下,发放工资时通知扣当月应发工资的10%作为考核奖,若无重大医疗事故,则发放考核奖。员工因与医院理念不合,遂离职。离职时无医疗事故,医院以“未干够一年”、“中途离职”等理由拒发考核奖。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 | 2022-04-20 2022-04-20 |
回复内容: | 反映人3月31日来舞钢市仲裁院反映其工资发放不合理事宜。舞钢市仲裁院与舞钢市安定精神病医院负责人电话联系沟通,建议先行调解,协商解决。经仲裁院多次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未达成一致。舞钢市仲裁院已电话通知反映人可以走相应的仲裁程序书面提出仲裁申请,也可到舞钢市劳动监察投诉举报。但反映人称其目前在许昌工作,因为疫情不能返平,至今仍未申请劳动仲裁。如有疑问,请咨询0375-2978822。 反映人3月31日来舞钢市仲裁院反映其工资发放不合理事宜。舞钢市仲裁院与舞钢市安定精神病医院负责人电话联系沟通,建议先行调解,协商解决。经仲裁院多次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未达成一致。舞钢市仲裁院已电话通知反映人可以走相应的仲裁程序书面提出仲裁申请,也可到舞钢市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由于反映人目前在外地,因疫情不能返平,至今未申请劳动仲裁。待反映人能够返平后,可前来申请仲裁。如有疑问,请咨询0375-2978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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