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35842 | ||
信件名称: | 档案接收函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22-06-22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是省外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毕业暂未就业,档案派遣地址填的贵单位,学校要求档案转寄时需要开具接收地的档案接收函,请问如何办理呢?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 | 2022-06-22 |
回复内容: | 人社局无法开具接收函,如必须开具可联系市人才交流中心,将档案直接寄回市人才交流中心,电话:0375-4996895。如有疑问,请咨询0375-2979952。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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