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以及《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2011〕23号)文件规定,居民群众根据其是否就业可以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没有“未就业证明”,办理失业登记即意味着办理人当前属于失业状态。凡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含港澳台劳动者),均可在常住地、户籍地、参保地、就业地进行失业登记。目前,河南省办理失业登记是按照“承诺制”办理,若经查询其未办理社保,并在失业登记表上签署承诺失业,即可进行失业登记办理。我局工作人员已与咨询人本人取得联系并进行解答。以上,咨询人表示已经理解,后续跟踪了解到,咨询人已经完成失业登记办理。群众可在街道办事处线下办理失业登记,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并填写失业登记表;也可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或“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或“河南就业”支付宝小程序线上办理失业登记,按提示填写内容并上传身份证件即可。办理成功后,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就业创业证》电子版,有需要的,经办机构协助打印或办理者自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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