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7800
信件名称: 非遗传承人职称申报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4-09-20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市绿地管护事务中心职工,也是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面塑技艺传承人,在单位我用面塑形式宣传记录园林动态,业余我在市公益课堂传授面塑技艺。2017年还受园林中心派遣、省文化厅组织出国进行文化交流。 今年4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员活力的通知”中、第三条“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中说道“对长期在基层一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于是,我就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进行咨询,官网在6月11日和7月2日两次给我回复。回复中说道:《河南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第六条规定“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工艺美术专业人员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即从事传统工艺美术非遗传承人,符合有关条件,可按上述规定申报相应职称。感谢来信,祝好!。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可以申报吗?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4-09-20
回复内容: 1.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员活力的通知》中第三条“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九)持续推进‘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在县以下基层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县以下基层?主要是指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咨询人工作单位市绿地管护事务中心属市直单位,不属于文件中规定范围,因此不符合“对长期在基层一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2.根据《河南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第一章第四条“同行公认的非公有制单位中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非遗传承人)的工艺美术专家,符合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破格申报高级或正高级职称。”规定,咨询人工作单位不属于非公有制单位,不符合破格申报要求。咨询人申报工艺美术系列职称,可以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正常申报流程进行职称申报评审。如有疑问,请咨询0375-297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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