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48133 | ||
信件名称: | 关于文明班集体的认定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提交时间: | 2024-10-31 |
信件内容: | 请问,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对2022—2023年度平顶山市教体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评选结果的公示文件中先进集体包括“文明班级”和“文明宿舍”,能不能说“文明宿舍”属于“文明班集体”?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 | 2024-11-04 |
回复内容: | 反映人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有关文件,文明宿舍不能等同于文明班集体。如有疑问,请咨询0375-2979955。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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