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试行企业家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7
来源: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试行企业家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政策,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2022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才评价开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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