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平顶山市2023年度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部分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2
来源: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67号)中“讲课答辩最终成绩合格(60分以上)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的人员,讲课答辩成绩在2年内有效”的规定,结合2023年度全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讲课答辩分数和职称评审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度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但评审未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2024年10月12日
2023年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讲答前80%部分人员名单.xls
2023年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讲答前80%部分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