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聘任流程及需提供的资料
一、事项名称
办理聘任流程及需提供的资料
二、适用范围
市直事业单位内所有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四、设立依据
依据豫人社[2019]18号文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岗位管理制度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
五、办理条件及申办材料
(一)副高级以上评审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1、单位从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料下载栏下载录入打印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呈报表》一式2份。
2、单位聘用公示结果报告(写明XX时间对XX同志拟聘任XX职务进行了为期X天的公示,公示结果情况);
3、职称证书或任职文件原件
4、《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事业科最近一次审批表)
(二)考试取得职(执)业资格聘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参考附件2.《执(职)业资格与专业资格对照表》)
1、单位从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料下载栏下载录入打印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呈报表》一式2份。
2、单位聘用公示结果报告(写明XX时间对XX同志拟聘任XX职务进行了为期X天的公示,公示结果情况);
3、职(执)业资格证书(河南职称网上查不到证书信息的需提供《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4、近几年来的年度考核表(中级4年);
5、《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事业科最近一次审批表)
(三)调转入平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含市内岗位变动人员)
1、单位从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料下载栏下载录入打印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呈报表》一式2份,
2、资格证书原件;
3、调转入平(市内调动)手续;
4、人事档案。
六、办事程序
(一)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呈报表》;
2、单位行政领导同意;
3、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
(二)服务程序
行政主管部门带齐资料统一到人才评价开发科,人才评价开发科主办人员审核后报科长审批。
七、办理时限
省公示后,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