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均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职称初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在当地自愿参加职称初定。个人账户建立要依据劳动合同和社保情况,一般应与民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保,与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平等待遇。
初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系列(专 业),不适用本指南。
二、申报类型
初定:
1.中专、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员级职称;取得员级职称或见习(试用)1年期满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2.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员级职称;取得员级职称或见习(试用)1年期满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见习(试用)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5.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中级职称。
考核认定:
1.转换职称系列(专业)人员。符合相应的学历要求,取得初级(员级、助理级)职称后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考核认定与现工作岗位相符的同级别职称。
2.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艺美术、艺术(限演员、演奏员专业)等系列不具备上述最低学历要求的人员,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符合职称初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参加多次职称初定。申请首次职称初定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应适当延长一年工作年限或增加业绩要求。
三、申报流程
申请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入“快捷通道——职称评审”链接(或者进入“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专题专栏——职称评审——职称服务平台”),点击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以单位分配的个人申报账号登录“职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四、网上申报要求
申报评审类型评审类型应选择“初定”或“考核认定”。
所有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填写,某些项目没有的要填写“无”。
相关图片要求全部清晰上传、图片方向要求为正向。学习经历栏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询的,需同时上传毕业证书;学信网不可查询的,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档案图片。
中小学系列依据文件要求还需上传教师资格证书,专科及以下学历申报中小学二级教师需上传中小学三级教师资格证、聘任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单位管理员审核后需上传单位推荐意见和公示公开情况报告。
五、证书办理
审核通过后,市直主管部门收集领证材料报送至市职改办。
六、职称申报时限
市直初级职称申报按季度进行,第一、二、三季度申报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至29日,第四季度为12月10日至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