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5 来源: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级别、科目及考点设置

10月10日

上午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中级

 

下午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考试设置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初级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2个科目;中级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 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考生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0号),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2个科目(考全科)考试条件

1.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2.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在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二)参加1个科目(免1科)考试条件

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

在报名初级资格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上传材料时,上传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 (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在报名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上传所在单位同意其意见书,在报考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时,报考人员应如实选填是否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四、报名办法

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

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承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申请,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和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备核查。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9﹕00至8月18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信息确认并下载《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资格考试时使用。

3.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报考信息核对无误后,请点击“信息确认”(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考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三)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资格核查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网上报名结束后,省新闻出版培训中心要及时到省人事考试机构领取考生上传的证明材料。

1.网上在线核查

1)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报名系统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

 

2)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网上上传证明材料

需网上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撤回承诺申请的。

3.考后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新闻出版培训中心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19日9:00至8月23日17:00。

考生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缴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质量技术、出版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考试及人事争议仲裁问题收费的函》(豫发改收费函〔2004〕501号)的规定,每人收报名费10元,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45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网上缴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地址: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中国中原人力资源产业园区1502,房间电话:61612532)。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1年10月3日9:00至10月9日17: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由省新闻出版培训中心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实处理。

(二)虚假承诺处理

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为准。

八、资格证书办理

考生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验证职业资格证书。纸质证书下发后,由省新闻出版培训中心负责证书发放事宜。

九、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站内公告栏目查询)及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六)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