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进行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发布日期:2022-04-01 来源:

一、适用范围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4.《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七条: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时,登记部门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四、受理机构

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养老保险窗口

五、决定机构

平顶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六、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不准予批准的条件:

无。

(三)其它需说明的情形:

1.申请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应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某险种在其他省份参加的,申请单位应提供该险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经核验后可不在本地参加相应险种。

2.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数据共享的,社会保险登记表相关信息通过共享获取,无需提供材料。

七、申办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类型

收取方式

1

营业执照

政府部门核发

市场监管部门核发

原件:1
复印件:0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机关等

原件:1
复印件:0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3

社会保险登记表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原件:1
复印件:0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八、受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养老保险窗口。

(二)网上申报:进入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单位办事通道(http://222.143.34.121/)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九、办理流程

(一)申请:用人单位备齐申请材料,通过实体大厅或河南省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二)受理:受理人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的,社保经办机构予以受理。

(三)审查:申报材料符合规定的社保经办机构予以经办,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

(四)决定:本事项的某些类别存在审核,审核予以通过的则本事项办理完结,审核不通过的注明原因予以退回。

(五)送达:无。

十、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4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二、结果送达

无。

十三、咨询、投诉方式

(一)现场咨询: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养老保险窗口

(二)电话咨询:0375-2579251

(三)现场监督投诉: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督查科

(四)电话监督投诉:0375-2978799

十四、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湖滨路街道清风路与兴平路交叉口行政审批大厅号一楼养老保险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五、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养老保险窗口

2.电话查询:0375-2579251

3.网上查询:http://222.143.34.121/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养老保险窗口

2、电话查询:0375-2579251

3、网上查询:http://222.143.3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