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社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

发布日期:2025-01-24 来源:

单位: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5日

执法种类:行政许可

单位名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填表说明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的数量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许可机关作出许可决定的数量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许可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许可机关作出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平顶山市人社局

64

62

0

0

合计

64

62

0

0

 

 

 

 

 

 

执法种类:行政处罚

序号

案件名称

立案时间

结案时间

承办人员及执法证号

办理结果

决定书文号

是否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且已进行备案

是否公示

备注








































 

 

 

 

 

 

执法种类:行政强制

 

序号

案件名称

决定时间

承办人员及执法证号

办理结果

决定书文号

是否公示

 








































 

 

 

 

 

执法种类:行政检查

 

单位名称

行政检查实施次数

市人社局

2





合计

2

 

 

 

 

 

 

执法种类:行政确认

 

单位名称

行政确认(工伤认定)实施数量

被行政复议诉讼数量

移送司法机关数量

不予认定数量

认定数量

被行政复议数量

被行政复议撤销数量

被行政诉讼数量

行政诉讼败诉数量

填报说明

案件数量

认定的数量

此处填报的数据应当为案件数量

平顶山市人社局

7

1459

6

0

13

3

0









合计

7

1459

6

0

13

3

0

 

填表说明:1.行政许可的“办理结果”包括不予受理、许可、不予许可等。

          2.行政处罚的“办理结果”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

            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和其他行政处罚等。

          3.行政强制的“办理结果”包括行政强制措施中的解除、没收、销毁、移送司法机关等和

            行政强制执行中的执行、中止、终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

          4.对行政强制案件的统计只统计单独立卷的案件,在行政处罚等案件中采取的行政强制行

            为不再进行统计。

          5.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检查和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统计请

            参照以上格式进行填报。

6.“是否公示”是指是否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

7.“重大行政处罚”指(一)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

(二)没收违法所得数额或者没收非法财物价值相当于第一项规定的数额;(三)责令停产停业;(四)吊销

企业许可证或者企业营业执照。

8.“备案”是指行政处罚决定机关自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审查部门报送重大行

政处罚备案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表等材料。

         9.本表只统计已经结案的案件信息。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0宗,罚没收入0元。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64宗,予以许可62宗。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0次,征收总金额0元。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征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2次。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裁决总数为0次,涉及总金额0元。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0次,给付总金额0元。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给付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给付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1466次。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确认被申请行政复议6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409%;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4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1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25%,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068%。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确认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8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545%;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2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25%,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136%。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奖励总数为0次。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奖励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奖励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0宗。

本部门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本部门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