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湛河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发布日期:2017-07-24 来源:

平顶山市湛河区2017年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为优化我区干部队伍结构,结合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的实际情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平人社〔2017〕7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9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拔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拟招聘岗位条件的专业要求和学历要求的人员(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2.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3.专科、本科学历考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考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拟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及年龄要求,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分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pds.lss.gov.cn:81)、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q.gov.cn)及招聘微信公众平台“工作课堂”(微信公众号:jobclass)发布招聘简章。

简章发布时间:2017年7月24日8:00至8月1日17:30。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q.gov.cn)进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于 2017年8月2日8:30至8月4日17:30期间(逾期不再受理)登录指定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平顶山市湛河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于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2日内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 2017年8月2日至 8月5日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2017年8月4日17:30之前,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7年8月4日17:30之后,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 2017年8月4日17:30之前,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2017年平顶山市湛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使用。

    4.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 2017年8月6日17:30期间,通过指定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共计60元/人(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14日9:00至 8月15日17:30期间,登录指定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6.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7.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退还已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8.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且在湛河区农村任职2年以上或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毕业生、截止2017年7月19日户口在我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系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

考生如果有多项加分因素,只加一项,不重复加分。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8月17日至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期间将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提交到湛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股。逾期不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提交材料:

(1)《平顶山市湛河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特岗教师考生提交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4)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提交户口本、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湛河区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各占笔试成绩的50%。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成绩由高向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资格复审需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平顶山市湛河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一式2份;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携带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同一底板照片2张。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以及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资格复审出现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湛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q.gov.cn)公布。进入面试考生需及时查询湛河区人民政府网上相关信息和通知,并按照要求本人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未按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三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在编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人员。新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实行档案人事代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期间,人员管理办法和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1.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3.若因不可抗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工作进程,由湛河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监督电话:0375-2266128

本简章由平顶山市湛河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5-2266119


附件

平顶山市湛河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rar

 

平顶山市湛河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rar

 

平顶山市湛河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rar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